寄銷圖書是接受出版部門或發貨店的委託代為暫存銷售的圖書。是目前推行的三大購銷形式之一。寄銷圖書規定有寄銷期限,但貨款沒有固定的結算期,一般採取實銷實結,賣不完的書可以退回委託單位。寄銷圖書的發貨折扣要比征訂包銷、征訂經銷低一 些。採取這種形式,可以徹底解除銷貨店存書積壓的顧慮,有利於促進發行部門足量而合理地備貨,積極組織銷售,擴大發行量,更好地解決讀者買書難的問題。
寄銷商品亦稱“寄售商品”。其他單位或個人委託經營信託業務的商業企業銷售的商 品。一般說來,該類商品的存放地點和信託企業不在同地,且多屬舊衣、舊家具、用具等舊貨。信託企業在會計帳項的處理上,當接受對方寄售商品時,由業務人員根據舊貨的磨損程度、質量高低、款式新舊和市場行情等情況,估價後填制寄銷憑單,其中一聯交商品寄售者,一聯作“代管商品物資”備 查。當寄售商品銷售以後,按規定的費用率計算對方應付的手續費用。寄售商品的銷售收入扣除手續費後的應付金額在“應付款”帳戶核心算,當客戶領款後再行轉銷。所收取的手續費用在“營業收入”帳戶核心算。因而,這類經濟業務在會計處理上,不作進銷商品處理,也不計算差價和營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