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物價局

負責研究制定經營性服務收費的管理目錄、管理辦法、作價原則;制定和調整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松縣物價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所屬地區:宿松縣物價局
  • 職能:物價管理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機構簡介

根據安慶市委、市政府《關於宿松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2010]10號)和宿松縣政府辦公室(松發辦[2010]241號)檔案,設定宿松縣物價局(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公益事業收費規定;研究制定全縣地方性價格政策及管理辦法。
(二)研究制定全縣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和長期價格調控計畫及措施;貫徹落實省、市制定的價格總水平年度控制目標和各項價格改革政策;研究制定價格改革中長期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參與行業價格(收費)管理。
(四)負責管理國家行政機關收費,負責管理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治理亂收費。
(五)負責全縣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各種價格違法案件。
(六)指導價格監測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完善價格聽證制度、價格公告制度。
(七)負責全縣重要工農產品、公用事業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及匯總分析,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八)負責全縣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工作的管理,審核和管理估價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資質,建立市場準入制度,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評估、價格諮詢服務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縣的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負責價格法規、政策的宣傳。
(十)承辦縣政府和縣發展計畫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物價局設3個內設機構和1個副科級直屬行政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書處理、檔案、信訪、提案議案、保密及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幹部培訓教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2、價格管理股
管理列名管理的工業品、農產品的價格;落實主要農副產品、工業品價格改革實施方案;加強基礎價格管理、制定相關商品價格行為規則,維護正常經營秩序、制止牟取暴荊和低價傾銷,反對價格欺詐;對放開的商品價格動態進行監測、預測,幫助企業建全價格管理制度,參與行業價格管理,按價格分管許可權發布相關商品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平均價格。
3、收費管理股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物價部門關於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服務收費的方針政策;按規定的許可權審核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發放審核《收費許可證》;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年審工作;對實行市場調節的經營性收費進行指導;監督治理亂收費;負責涉農收費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協調處理行政事業和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
4 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副科級)
具體負責全縣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工作,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案件。

地圖信息

地址:孚玉鎮人民路104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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