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應麟

宿應麟,正德十年正月初五日生,字季瑞,號槐庭(《掖縣誌》作槐亭),掖縣人。原名宿應參字文炳,治詩經,嘉靖二十二年(1543)舉人,翌年聯捷甲辰科秦鳴雷榜三甲第一百七十五名進士。

基本介紹

  • 本名:宿應麟
  • 別名:宿應參
  • :季瑞
  • :槐庭
  • 所處時代:明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山東掖縣
  • 出生日期:15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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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宿應麟,正德十年正月初五日生,字季瑞,號槐庭(《掖縣誌》作槐亭),掖縣人。原名宿應參字文炳,治詩經,嘉靖二十二年(1543)山東鄕試第六十捌名中式舉人,翌年聯捷甲辰科秦鳴雷榜三甲第一百七十五名進士。筮仕行人,再使周王府。嘉靖二十七年三月,選廣東道監察御史,出按兩浙。嘉靖三十年四月,直言陳奏,指摘鹽弊,亟行裁革,並請寬海禁。帝嘉其忠直,旨允報可,賜名應麟。三年考滿,掌院事東洲屠公(屠僑,字安卿,號東洲,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院事九年,後為吏部尚書)注云:“存心忠實,行事端慎,承委台政克修,督理鹽課,允濟盡職”。
嘉靖三十一年(1552)巡按貴陽,勘處夷情等事。奏請設湖川貴總督一員,駐沅州,節制三省;後又奏請總兵官石邦憲移鎮銅仁,實鎮筸諸夷出入之咽喉,思、石、辰、沅府衛要隘之門戶。建廟興學,重視教化,重修文廟啟聖祠、東西兩廡、戟門、欞星門、泮池,增建名宦祠、鄉賢祠。倡修方誌,始有《貴陽府志》。徐氏三婦(徐萬謙妻范氏、萬顯妻戴氏、萬鵬妻余氏)俱思州人,妯娌並遇銅苗劫去,相挽投河,應麟旌其門。巡歷安南,觸冒瘴氣,請告而歸。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進京,太宰李古沖(李默,字時言,一字古沖,時任吏部尚書)外補嚴州太守,歷任三年。《浙江通志》載:“耿介剛方,愷悌接物。在任三年,豪右屏跡,獄無寃民”。嘉靖三十六年三月,重刊徐介《少湖先生文集》,今存世。嘉靖三十七年十月,適朝廷采木,工部郎中李方至求索不遂,致參被逮。錦衣衛都指揮使陸炳、總督胡宗憲、刑部尚書鄭淡泉相與勘明,官復原職。李某因擅參謫職,以為生事之戒。
戊午(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七月二十三日,丁內艱。庚申(嘉靖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丁外艱。居制七年,起復赴部,補任鳳陽太宰。累遷湖廣按察副使,轉陝西苑馬寺卿,自楚之秦。終因簡略直率之性,處逢迎容悅之時,而忤朝中權貴,萋菲之謗興焉。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被論回籍,憤而去職。
居家二十餘年,足不入公門。淡泊修性,不理俗務。獎掖後進,潛心著作,尤精於譜志,惜多佚失,今尚存《重修普照寺記》、《槐庭自志》、《寧海于氏族譜序》、《總兵官移鎮銅仁疏略》等。

人物生平

宿應麟,生卒年不詳,字季瑞,號槐庭(《掖縣誌》作槐亭),掖縣人。原名宿應參,嘉靖二十二年(1543)舉人,翌年聯捷甲辰科秦鳴雷榜三甲第一百七十五名進士。歷行人、巡按御史、知府、按察副使,仕至苑馬寺卿。

主要成就

嘉靖二十七年三月,選廣東道監察御史,出按兩浙。嘉靖三十年四月,直言陳奏,指摘鹽弊,亟行裁革,並請寬海禁。帝嘉其忠直,旨允報可,賜名應麟。
嘉靖三十一年(1552)巡按貴陽,勘處夷情等事。奏請設湖川貴總督一員,駐沅州,節制三省;後又奏請總兵官石邦憲移鎮銅仁,實鎮筸諸夷出入之咽喉,思、石、辰、沅府衛要隘之門戶。建廟興學,重視教化,重修文廟啟聖祠、東西兩廡、戟門、欞星門、泮池,增建名宦祠、鄉賢祠。倡修方誌,始有《貴陽府志》。

人物評價

掌院事東洲屠公(屠僑,字安卿,號東洲,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院事九年,後為吏部尚書)注云:“存心忠實,行事端慎,承委台政克修,督理鹽課,允濟盡職”。
《舊浙江通志》載:“宿應麟,山東掖縣人,嘉靖中知嚴州。耿介剛方,愷悌接物。在任三年,豪右屏跡,獄無寃民”。

軼事典故

貴州徐氏三婦。徐萬謙妻范氏、萬顯妻戴氏、萬鵬妻余氏,俱思州人,妯娌並遇銅苗劫去,相挽投河,應麟旌其門。

親屬成員

父:宿敖,王府典膳,封監察御史。
兄:應軫,監生,贈刑部郎中。
侄:宿度,嘉靖三十八年進士,太僕寺卿。
子:有常、有光、有章皆監生。
孫:自中,崇正庚午舉人,湖廣綏寧知縣。

個人作品

《重修普照寺記》、《槐庭自志》、《寧海于氏族譜序》、《總兵官移鎮銅仁疏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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