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宿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宿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是一家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服務社區、服務區域經濟,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合作金融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類型:合作金融組織
  • 在崗員工:574人
  • 部門:8個
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經濟數據,發展歷程,

內設機構

聯社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監察部、市場發展部、風險管理部、財務會計部、電子銀行部、審計稽核部及保衛部等8個部門;轄區內設定1個營業部,32個信用社,23個信用分社和4個儲蓄所。

人員編制

在崗員工574人,初級職稱348人,中級職稱78人;大專以上學歷372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57人。

經濟數據

截止2008年11月末,全轄信用社各項存款餘額達262846萬元,較年初增加36261萬元;各項貸款餘額達203657萬元,較年初增加27377萬元;實現綜合利潤2582萬元。

發展歷程

宿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屬集體所有制金融組織,由轄內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組成,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合法金融機構,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為“三農”、中小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經過50多年的改革和發展, 宿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現已實現了業務品種齊全化、資金匯兌實時化、結算業務網路化,已成為服務“三農”、中小企業和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主力軍,是全轄營業網點唯一遍布城鄉的金融機構,是聯繫農民的橋樑和紐帶。
1955年,原宿縣各個村都成立了信用部,全縣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也全部成立信用社,並且聘請了協儲員。
1958年,全縣下設24個人民公社,每個公社都成立一個信用社。所轄大隊全部建立了信用部,信用部由所在地公社和信用社管理。
1978年,中國人民銀行宿縣支行下設農金股,領導和管理全縣94個信用社。
1980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宿縣支行和宿縣農行分家,建立了宿縣農業銀行,並明確規定農業銀行的業務範圍重點在農村,主要任務是促進和調劑農業和工商業的發展。當時信用社(信用合作社)交農行代管。
1983年成立了宿縣信用社聯合社,由宿縣農業銀行領導和管理,地址在宿州市中山街155號(現埇橋區農行所在地)。
1992年,隨著撤區劃鄉(鎮),宿縣88個農村信用社合併為26家信用社。
1993年,縣市合併,成立了宿州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1996年11月18日,宿州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與中國農業銀行宿州市支行脫離行政隸屬關係,農業銀行不再領導和管理農村信用社,由中國人民銀行宿州市中心支行直接負責對宿州市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監管和行業管理。
1999年8月12日,原宿縣地區經國務院批准撤地區建宿州市,原縣級宿州市改為宿州市埇橋區,根據《農村信用社合作社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並報經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批准,宿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更名為宿州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2003年12月,宿州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又劃歸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宿州監管分局管理。
2004年12月18日,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根據省政府授權,承擔對全省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功能。
2007年5月28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銀監局批准,聯社統一法人,設立了宿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和監事會,選舉了聯社理事長和監事長,理事會聘任了主任、副主任。
2014年8月1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銀監局批准,正式掛牌成立了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宿州農商行
聯社下轄36個信用社,1個營業部,19個分社和3個儲蓄所,服務網路遍布全轄所有鄉鎮;在崗員工625人,大專以上學歷478人,占76.48%。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