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培琴
- 出生地:山東萊州
- 出生日期:1945年10月
- 性別:女
人物生平,主要榮譽,
人物生平
宿培琴多年來對刑檢工作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她以熱情、嚴謹、細緻的工作精神,成為蘭州市檢察院業務骨幹和全省辦理大、要案件能手。她勇挑重擔,迎難而上,僅1995年就辦理61件,118人,平均每6天審結一起;她嚴格把關,有高度負責的審查意識,力求狠、穩、準、快,案件質量高,起訴法院案件無退查率,全部作有罪判決;她釋疑解難,善於發現問題,並一追到底。3年時間她帶領辦案組,自行補查各類材料492份、1821頁,補直率居刑二處之首。在補查工作中,她與年青人員一樣徒步行走、翻山越嶺,從不氣餒。如在辦理李某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核帳30餘份、100餘頁,詢問證人30餘人次,終於在大量證據基礎上結案;她充分利用法庭陣地;以她"精確、冷靜、客觀、深刻"的出庭藝術,據理答辯,揭露和懲罰犯罪,維護檢察機關和法律的尊嚴,她用"貪污數額特別巨大,頂風作案手段特別惡劣,揮霍無度惡習特別深,社會影響特別大,經濟損失特別嚴重"高度概括的語言,發表了張某一年貪污39萬元的公訴詞。她沉著應戰、胸有成竹,法庭答辯卓有成效,成為蘭州市有名的公訴人之一。用3年共辦理審查起訴案186件。405人、發表公訴詞138篇。
主要榮譽
她本人先後被評為蘭州市、甘肅省先進工作者及全省三八紅旗手,7次被評為市先進工作者,5次被評為全省先進工作者,辦案能手,全省優秀公訴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