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民政局

位於宿城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城區民政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宿城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的審核、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區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災情的調查、核查、統計上報;審核發放救災款物,指導、接收社會救災捐款,監督、檢查救災款物的分配、使用管理;指導災區開展災民生活自救和恢復生產;制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指導避災安置場所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和監督全區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全區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的核對工作;負責定補發放和遺屬困難補助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
(七)負責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負責全區“五保”、“三無”、“孤兒”等對象的調查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
(八)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承擔區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域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十)負責全區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制訂本區地名規劃;負責審核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
(十三)組織擬定殯葬發展規劃和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承辦公墓建設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殯葬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貫徹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障政策。
(十五)承擔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保護、教育和護送回原籍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收養登記工作。
(十八)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管理。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副局長:吳傑
一、辦公室
負責人:鄒強華
二、民政財務審計中心(事業)
負責人:王瑞
三、低保管理科
負責人:仲倩秋
四、優撫安置科
負責人:莫延曉
五、社會事務科
負責人:力爭
六、救災救濟科
負責人: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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