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許混合區

容許混合區是指污水排入水體後達到穩定狀態時,同一時刻,容許污染物濃度超過水體水質目標的面積。容許混合區的概念被廣泛套用於污水海洋處置和排江工程的設計計算中,容許混合區的大小要根據水體水文、水質要求、生態學特徵等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容許混合區
  • 外文名:Allow mixing zone
  • 大小:1-3km3
  • 確定因素:水體水文、水質要求、生態學特徵
容許混合區是指污水排入水體後達到穩定狀態時,同一時刻,容許污染物濃度超過水體水質目標的面積。容許混合區的概念被廣泛套用於污水海洋處置和排江工程的設計計算中,容許混合區的大小要根據水體水文、水質要求、生態學特徵等確定。根據容許混合區的面積,可以降低污水處理程度,從而節省污水處理的費用,但擴大了污染區的範圍。容許混合區的大小是水體環境保護和污水處理費用之間協調的結果,我國第二次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1989)提出,在污水海洋處置時,容許存在1-3km3的混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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