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

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根據《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容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委會[2001]37號)和《中共容縣委員會、容縣人民政府關於容縣直屬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容發[2001]39號)檔案精神,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容縣僑聯)是在縣委領導下由全縣歸僑、僑眷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樑和紐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
  • 事業編制:4名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領導職數:1名
機構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如下:

職能調整

增加的職能:
1、根據新時期僑聯工作的要求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新移民工作。
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
2、根據《中國僑聯關於當前開展僑務對台工作的幾點意見》要以僑為“橋”,開展僑務對台工作,促進祖國統一。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代表歸僑、僑眷的利益,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利益。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主要職能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的主要職責是:
1、引導和組織歸僑、僑眷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 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 廣泛團結和動員歸僑、僑眷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鼓 勵歸僑、僑眷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移風易俗,艱苦奮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紀律的公民。
2、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僑務政策,協助和 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各項僑務政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歸 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維護歸僑僑眷及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 法權益和利益,支持和幫助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歸僑僑眷向 有關部門要求依法處理。
3、教育歸僑、僑眷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 主義法制;組織和推動華僑歷史研究工作,開展國內外有關學術交流活動,弘揚中華文化。
4、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繫,促進鄉誼親情;
積極促進海外僑胞與祖國進行經濟合作和科技交流,支持和協助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在縣內投資興辦企業、文化、衛生、 教育、社會公益等事業;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與海外僑 胞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衛生和社會福利等各方面進行交流與合作;為僑屬企業提供服務。
5、負責開展留學生和新移民家屬的聯誼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留學生和新移民回國創業或為祖國服務的工作。
6、積極開展對海外親台僑團的團結工作,為實現祖國統一服務。
7、參與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活動,向黨和政府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參與協商和推薦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的歸僑僑眷代表、委員人選。參與縣人大常委會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法規的執法檢查工作,促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
8、提出縣僑聯工作方針、計畫,組織實施縣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委員會的決議、決定,並指導、督促各鄉鎮僑聯的工作。’
9、加強僑聯自身建設,提高人員素質,講求辦事效率,樹立廉潔作風,面向基層,面向民眾,立足國內,面向海外,熱忱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服務。
10、承辦自治區僑聯和市僑聯、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設一個職能室。
辦公室:
協助本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事務;負責會機關秘書、文電、文書、檔案、保密、機要以及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本會有關會議的各項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和回復;負責有關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和調查報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人大歸僑僑眷代表和縣政協僑界委員人選的推薦工作;負責會機關編制和人事工作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聯繫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和社團,做好聯誼工作和接待工作。負責宣傳黨和政府的僑務工作方針和政策,宣傳僑界愛國先進事跡;協調、指導鄉鎮僑聯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收集和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要求和建議;教育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負責華僑歷史的研究工作,開展海內外有關
學術活動;協助鄉鎮僑聯和有關部門引進資金,技術設備和人才;支持和協助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縣內興辦各種企業和各類事業。
辦公室配編制2名,領導職數1名。

人員編制

容縣歸國華僑聯合會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內設辦公室領導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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