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評價方法

室內空氣品質評價方法

在室內空氣品質評價中,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客觀評價,依據室內空氣成分和濃度;另一種是主觀評價,依據人的感覺,Fanger教授提出了“感知空氣品質(perceived air quality)”的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室內空氣品質評價方法
  • 外文名:evaluation method of indoor air quality
  • 性質:科學
  • 領域:建築環境學
  • 種類:2種
基於濃度測定的客觀評價,主觀評價,主客觀評價的優缺點,

基於濃度測定的客觀評價

室內空氣品質的客觀評價依賴於儀器測試。我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GB/T18883-2002規定的19種應測參數為:可吸入顆粒物、甲醛、CO、CO2、氮氧化物、苯並(α)芘、苯、氨、氡、TVOC、O3、細菌總數、甲苯、二甲苯、溫度、相對濕度、空氣流速、噪聲和新風量等19項指標。要實時連續測定這些污染物的成分和濃度,可採用一些線上檢測儀。
基於檢測到的空氣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與國標中規定的該種污染物濃度限值相比,可評價室內空氣品質是否達到標準。
此外,當今一種比較常用的做法是採用下式評價室內空氣品質:
R=
ci/ci,極限
其中C為某種污染物的摩爾濃度,單位為mol/m3。R值越大,室內空氣品質越差。當該值小於1時,可認為室內空氣品質是可以接受的。

主觀評價

室內空氣品質好壞和人們主觀感受聯繫密切,因此,可用人的主觀感受來評價室內空氣品質。人對室內空氣品質最敏感的是嗅覺,因此一般主觀評價室內空氣品質主要靠嗅覺。
氣味濃度就是依賴於嗅覺的一種可測量,是用將氣味用無味、清潔空氣稀釋到可感閥值或可識別閾值的稀釋倍數來描述的。可感閾值定義為一定比例人群(一般為50%)能將這種氣味與無味空氣以不定義區別區分開的氣味濃度。可識別閥值定義為一定比例人群(一般為50%)能將這種氣味與無味空氣以某種已知區別區分開的氣味濃度。可識別閥值比可感閥值高2~5倍。
氣味測量的單位為“閥值稀釋倍數”(dilutions-to-threshold),簡寫為D/T。美國已制定測量標準—ASTM Method E679-91。一般調查對象被安排在三個不同的測試口測試,其中兩個口通無味的空氣,另外一個口通有味空氣,測試者嘗試識別出有味的空氣。測試從高稀釋倍數開始,最初測試者一般都不能判斷出有味氣體,但是隨著稀釋倍數的降低,測試者逐漸能夠判斷出有氣味的氣體。不同測試者判斷閥值不同・取大部分人(一般50%)能夠識別出的稀釋倍數作為氣味濃度的識別閾值。

主客觀評價的優缺點

兩種方法各有優點,也各有局限。第一種方法是對氣體成分和濃度通過儀器測定後,和相關標準比較,就可確定室內空氣品質,便於掌握和理解,且重複性好。但一些情況下,有害氣體種類很多,難以識別,而且一些有害成分濃度很低,儀器也很難精確測定,因此這類方法在有害氣體成分複雜或濃度很低的情況下會遇到困難。而且,這種思路忽略了人是室內空氣品質的評價主體以及人的感覺存在個體差異。第二種方法中,“感知空氣品質”強調了人的感覺。但空氣污染對人的危害與其氣味和刺激性不完全相關並一一對應,而且空氣品質問題涉及多組分,每種組分對人的影響不盡相同,這些組分並存時其危害按何規則進行疊加尚不清晰。警如,對多種VOCs成分,一些研究者採用了TVOC的概念,但問題是,不同VOCs成分對人的影響會很不一樣,因此同樣TVOC濃度但成分不同的氣體“感知的空氣品質”會不一樣,危害也會不一樣,甚至會出現TVOC濃度低的危害反而高的情況。如何確定空氣成分與“感知的空氣品質”的關係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此外,一些無色、無味的有毒、有害氣體,短時間人體難以感到它的危害,又不能通過實驗方法讓人去感知它的長期危害。應該說,這兩種方法不可互相取代,而應互相補充,否則對空氣品質的評價就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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