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燈

室內燈

室內生活和工作環境中照明使用的燈具的統稱。這類燈具既有裝飾作用,又有照明功能,使用的光源是各種形狀和功率的白熾燈(包括鹵鎢燈)或螢光燈。室內燈可按安裝形式分為嵌入燈、吸頂燈、吊燈、壁燈、可移式燈和軌道燈6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室內燈
  • 分類白熾燈(包括鹵鎢燈)或螢光燈
  • 安裝形式:嵌入燈、吸頂燈、吊燈
  • 小功率:35W或70W
嵌入燈,吸頂燈,吊燈,壁燈,可移式燈,軌道燈,

嵌入燈

嵌裝在天花板裡面,只發出向下光線的一般照明燈具。在它的出光口面上裝有漫射罩、稜鏡罩或格柵等各種減少眩光和擴展光線的光學部件(圖1 )。辦公室自動化照明中用到的OA照明燈是一類嚴格控制接近水平角度方向上出光口面亮度的嵌入燈。它使燈具在計算機的螢光屏上的影像很淡,從而減少對螢幕上顯示內容的干擾。絕大部分嵌入燈都具有對稱的光分布,只有少量照明牆壁或某一垂直面的燈具,裝在鄰近的天花板上,發出不對稱的光分布。

吸頂燈

裝在天花板表面、露出全部外形的一類燈具。根據發光情況分為全部漫射、向下漫射和向下投射3種類型(圖2)。
室內燈室內燈
①全部漫射型。它使用漫射或表面壓有稜鏡的透明材料燈罩向四周空間發光。工作時看不見燈罩內的光源,向上發出的光線照明牆壁和天花板。因此,室內使用淡色的天花板,可將照明在天花板上的光線儘量多的反射出來。
②向下漫射型。燈罩的邊用不透明或部分不透明的材料做成,光從下面半透明的燈罩中透射出來的一般照明用燈具。很少有光線照明天花板。
③向下投射型。用於加強照明或補充照明的一類光束角度不大的燈具。裝在天花板上,為視覺作業提供足夠的光線。

吊燈

懸吊在室內顯眼處天花板上的一類有裝飾功能的燈具。根據發光情況,可分為全部漫射、直接-間接、向下照明和光源顯露4種類型(圖3)。
室內燈室內燈
①全部漫射型。它向四周發出光線,有照明與裝飾雙重功能。為達到好的裝飾效果,常用彩色透光燈罩和調光器控制光源亮度。
②直接-間接型。有許多向上和向下的光線,水平方向的光線很少。常裝在接近視線的高度上,用於餐桌、快餐店等處的照明。其中有些懸掛高度可調的燈具,拉下來時用作加強照明,推上去時用作一般照明。
③向下照明型。發出的光線會產生較強的影子。用於大廳、過道或樓梯等處作加強照明用。用於房間中通常還應配有一般照明。
④光源顯露型。它用高亮度的發光體,得到閃爍和興奮感,著重於裝飾。一般使用裸露的小功率光源,裝在高於視線的空間中。掛得低時,須使用低亮度的光源或用調光器減低光源亮度,並在燈後面用淡色牆面。

壁燈

安裝在牆壁、建築支柱和其他立面上的燈具。安裝高度更接近於水平視線。因此,需要嚴格控制發光面亮度。根據發光情況可分為光源顯露、漫射、條狀和定向照明4種類型(圖4)。
室內燈室內燈
①光源顯露型。常用作裝飾。有的還裝有透明的、外形美觀的燈罩。
②漫射型。使用體積較小的半透明燈罩,表面亮度較低。常成對安裝在走道、門廓和鏡子兩邊。
③條狀型。使用螢光燈或一個以上並列的白熾燈作光源,外形狹長。既可用作照明工作面的局部照明,也可作一般照明。裝在鏡子上方、過道和門廳等處。
④定向照明型。有較強的向上或向下光線。光線向上照明多用作一般照明,向下時作加強照明。

可移式燈

可移動安放位置。分落地燈和檯燈兩類。它們都有一個穩固的基座、一根支柱和一隻包圍光源起照明作用的燈罩(圖5)。
室內燈室內燈
①落地燈。外形比較高大,安放在地板或茶几上的燈具。從燈罩透出和從上方發出的光線起一般照明作用,從下方發出的光線照明需要光線的工作面,起局部照明的作用。
②檯燈。外形較小,放在桌子上的燈具。起局部照明作用。其中有一類專供讀書寫字用的書寫檯燈,它的燈罩亮度、燈罩遮擋發光體的角度、照明面積和照度都有利於減輕視疲勞和保護視力。

軌道燈

裝在一根嵌有帶電導線的軌道上的可移動式燈具(圖6 )。軌道裝在天花板或牆上。有投射光線功能的燈具插入軌道,可根據被照物位置和照明要求移動,調節照明方向。它能產生很好的光效果,用於展覽、櫥窗等場所的照明。
室內燈室內燈
除以上幾種常用的燈具外,還有將建築、家具與燈具組合在一起的照明設備。通過巧妙地處理,可達到只見光不見燈的效果,有的成為一個發光的建築石,有的成為發光的陳設物。隨著對室內裝飾款式要求的提高,還有以裝飾為主的燈具,如節日彩燈、宮燈、水晶燈、彩虹燈具等。此外,已出現使用小功率(35W或70W)金屬鹵化物燈為光源的室內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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