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林業局

宣漢縣林業局是宣漢縣人民政府下屬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林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並實施全縣林業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生產計畫。縣林業局內設辦公室、造林股、資源林政股、計財股四個職能股室(另設有紀檢組、信訪辦、天保辦、退耕辦、場企辦、林改辦、生態旅遊中心等相關工作機構)。縣長防辦、縣綠委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掛靠縣林業局機關。下設二局級森林公安局為林業行政執法機構。縣森防站、縣營調隊、縣林業站與林業局機關合署辦公。林業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7人、工勤編制2人,森林公安局核定行政編制17人、工勤編制2人。局機關現共有在職職工75人(含局機關各股室、縣森防站、縣營調隊、縣林業站及縣長防辦、縣綠委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森林公安局人員)。局黨政班子成員現有8人,黨組書記、局長王正倫,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夷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清雪,黨組成員、副局長劉輝軒,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汪鳳元,黨組成員、直屬機關黨委書記,黨組成員、工委主任楊洲,黨組成員、森林防火辦主任於開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漢縣林業局
  • 地址:宣漢縣
  • 性質:行政機構
  • 職責:林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全縣共有54個鄉鎮林業站、兩個木材執法檢查站、四個國有林場、一個林業中心苗圃、兩個林業股份制企業,全縣林業系統共有在職職工793人。全縣林業系統大專以上學歷248人,占在職職工的30﹪,其中研究生學歷3人。有林業專業技術人員220人,其中初級職稱24人、中級職稱187,副高級職稱9人。

主要職責

1、宣漢縣林業局是宣漢縣人民政府下屬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縣政府制定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林農開展林業生產建設;
2、組織開展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國土綠化、森林資源培育和保護;
3、組織指導全縣各地開展全民義務活動和植樹造林工作,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及其它林業工程項目的建設;
4、規劃布局和指導發展林業產業,指導發展全縣森林旅遊事業。5、組織指導林木種子基地建設,監督林木種子、苗木的生產和經營;
6、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清查、森林消長動態監測和統計建檔;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
7、執行國家森林資源限額採伐政策,負責全縣木材、竹材採伐的審核及審批,執行木材、竹材的憑證採伐、加工經營和運輸;
8、組織實施全縣林權登記管理和林權流轉的監督管理;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政策,執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
10、制定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規劃和預案,組織、指導森林防火工作;
11、組織開展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12、依法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植物及其產品;
13、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
14、加強林業科研及推廣套用林業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組織開展技術培訓;
15、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職責
1、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
2、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
3、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負責文秘、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安全、政務信息、林業宣傳;
4、管理機關財務及行政事務工作;
6、負責年度目標管理工作;
7、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8、執行人事管理制度和決定;
9、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10、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
11、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15、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二)造林股職責
1、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經營工作;
3、負責國有林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全縣林產業和林下資源的開發管理工作,以及全縣防護林體系、治沙工程、合資造林等林業項目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縣義務植樹規劃和作業設計,組織實施義務植樹活動,指導鄉鎮四旁綠化工作和農田林網建設工作;
6、貫徹執行有關造林綠化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植樹造林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7、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資源林政股職責
1、負責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2、監督執行森林資源林政策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
3、負責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監督和管理;
4、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度監測和統計;
5、指導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並審核監督森林資源使用情況;
6、監督管理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加工、經營與運輸;
7、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按國家對征、占用林地的規定做好初審工作;
8、依法組織實施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權的轉讓;
9、負責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0、負責林業法制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管理和培訓全縣林業行政執法人員;
11、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山林權屬糾紛。
(四)計財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監督管理林業資產,使用林業資金;
2、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局機關財會工作和內部審計工作;
3、負責林業專項資金下撥及其投資效益分析工作;負責徵收管理縣級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林業基金;
4、負責各鄉鎮林業站賬務管理;
5、負責全縣林業生產數據統計;
6、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以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
(五)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宣傳和監督執行森林消防方面的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
2、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3、負責收集、上報和發布森林火災信息;
4、負責組織全縣護林防火機構及其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人員的培訓;
5、組織對縣內重大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
6、負責制定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預案;
7、會同森林公安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六)森林公安局職責
1、貫徹執行《刑法》、《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省政府頒布的關於保護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方針、政策;
2、組織領導的業務工作,負責對林區派出所的管理;
3、負責全縣林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斗、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穩定;
4、負責森林公安警車、警用裝備等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合理開發、經營利用;
6、負責保護全縣森林資源安全,依法查處破壞森林及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和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根據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工作部署,開展打擊各種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林區治安的穩定;
7、負責對縣內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清查清理工作,對違法運輸木材及野生動行為開展巡查,依法進行打擊;
8、協助做好護林防火宣傳、森林防火安全檢查,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9、協助調處重大林權糾紛;
(七)天保辦職責
1、負責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
2、承擔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作業設計;
3、負責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
4、負責指導全縣天然林保護技術工作,制定技術規程,開展技術培訓;
5、負責處理縣天然林保護工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退耕辦職責
1、宣傳並貫徹執行國家退耕還林還草方面的法規和方針、政策;
2、承擔全縣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作業設計;
3、負責全縣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
4、負責指導全縣退耕還林還草技術工作,制定技術規程,開展技術培訓;
5、負責處理縣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信訪辦職責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工作要求;抓好信訪條例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逐步規範信訪工作秩序;
2、安排布置林業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並進行有效管理和調處;
3、接待和調處信訪民眾的來信來訪,按工作規則、程式和職責分工,協調下級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調處理複雜、重大信訪案件;
4、交辦、督辦和協調辦理上級部門的信訪轉、交辦件和領導信訪閱批件(包括網路信訪件),按時回復;
5、做好各類來信來訪件的登記、收集、整理上報和歸檔;
(十)紀檢組職責
1、負責對貫徹執行林業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
3、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4、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處理工作;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林改辦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具體工作;
2、制訂全縣集體林權改革工作方案;
3、貫徹落實縣林改領導小組的決定意見和要求;
4、開展林改政策培訓、宣傳、諮詢;
5、調處跨鄉鎮或重大林權糾紛;
6、負責對鄉鎮林改工作的檢查驗收;
7、負責各類圖表證本製作;
8、審批鄉鎮和村級林改方案,指導、督查鄉鎮林改工作;
9、負責林權證審核發放;
10、制訂相關的配套改革管理辦法;
11、建立健全全縣林改檔案;
12、按時向省、市上報林改工作動態。
(十一)場企辦職責
1負責編制全縣國有林場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加強國有林場管理,指導全縣國有林場改革和發展;
3、負責國家投資的國有林場項目的篩選、審核和年度資金安排意見的申報工作,組織項目的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
4、指導國有林場體制創新、經營機制改革和國有林場脫貧工作;
5、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後重建工作;
6、組織編制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並組織實施;
7、指導林業股份制企業進一步完善股份制經營機制;
8、指導林業股份制企業轉變觀念,與市場接軌,拓展經營發展思路;
9、加強林業股份制企業的安全維穩工作,協助化解企業改制中遺留的矛盾和糾紛;
(十二)生態旅遊中心職責
1、編制全縣林業生態旅遊總體規劃,指導全縣林業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及其他林業企事業單位森林生態旅遊業務工作;
2、承擔森林公園、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自然保護區旅遊市場環境的維護和整治;
3、承擔森林生態旅遊政策、產品開發、客源市場、招商引資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技術諮詢和人才服務;
4、負責森林生態旅遊的社會宣傳;
(十二)森防站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四川省森林病蟲害防治實施辦法》等行政法規、地方法規及行政規章;
2、監測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動態,擬定防治方案;
3、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救治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
4、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農藥的安全使用;
5、負責病蟲害致死木及瀕死病蟲源木採伐的鑑定;
6、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行政執法工作;
7、開展疫情調查,編制疫情資料,為疫區劃定和疫區保護提供依據;
8、依法實施檢疫檢驗和檢疫監督,簽發植物檢疫證書,按規定收取植物檢疫費。

地理位置

地址: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
宣漢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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