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水利局

宣恩縣水利局

宣恩縣水利局,是宣恩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1月21日,被湖北省人社廳、省水利廳列入“湖北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恩縣水利局
  • 辦公地址:宣恩縣珠山鎮蓮花壩路91號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恩施土乃妹祝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土保持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全縣水利水產行業依法行政工作,擬訂全縣水利水產水保和農村水電及電氣化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實施辦法等,經批准後組織局犁實施。
(二)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與水產資源及水能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水產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重要河流的綜合規劃、專業櫻捆榜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三)負責提出全縣水利水產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家和省、州審批、核准的全縣水利水產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提出縣級財政性資金的水利投資安排意見。
(四)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和跨鄉鎮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和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河流與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悼拔邀擔鎮供水工作。指導、組織、協調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五盼翻驗閥)負責全縣水資源與水產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與水產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六)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加強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對全縣主要河流、小(一)型以上水庫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排澇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宣恩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八)主管全縣河道、水庫等水域及其岸線,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縣內河流、水庫的治理和開發,指導、組織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九)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主管全縣農村水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協調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水能資櫃檯膠源開發和流域規劃的編制、審查上報工作。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二)負責縣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並仲裁部門之間笑巴請和鄉鎮之間水事糾紛,組織全縣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漁政執法、水保執法和水利規費徵收工作。依法監督水利水產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水利水產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水產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負責全縣水利、水產、水保和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聯絡)工作。承擔全縣水利水產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水產行業對外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水利水產系統公益性服務項目的技術指導和行業管理,編制本行業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指南。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宣恩縣珠山鎮蓮花壩路91號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21日,被湖北省人社廳、省水利廳列入“湖北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十三)負責全縣水利、水產、水保和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聯絡)工作。承擔全縣水利水產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水產行業對外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水利水產系統公益性服務項目的技術指導和行業管理,編制本行業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指南。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宣恩縣珠山鎮蓮花壩路91號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21日,被湖北省人社廳、省水利廳列入“湖北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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