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水務局

宣威市水務局為宣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威市水務局
  • 人事秘書科:加強內部管理
  • 資產財務科:負責上報月、季、年終統計表
  • 水務執法大隊:組織執法培訓
職責,科室職責,單位機構設定,領導分管工作,

職責

(宣政辦發〔2002〕123號):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水利、水電、水土保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市情編制水利、水電、水土保持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一管理和保護全市水資源及水環境,促進水資源的綜合利用,做好城鄉供水的水質、水量監測與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和水資源費收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並建立補償恢復機制,提出水資源可持續發展方案。
(三)制定行業、生活與環境用水定額,擬定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定,編制節約用水及節水農業的規劃和實施。
(四)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和水保兩費收繳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採礦、道路等基本建設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報工作。
(五)負責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和治理工作以及防汛抗旱的規劃、建設、物資調供工作。
(六)負責對鄉(鎮)水務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和農田水利的建設,搞好水庫、河道堤防、機電排灌、人畜飲水等工程設施的加固改造、設備更新、管理維護等工作。
(七)組織編制並負責審查、審批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的技術推廣;負責水利工程招投標和建設施工,設計隊伍的選擇以及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的組織等項工作。
(八)組織指導水政、水保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本市境內的水事糾紛,查處違反法律、法規水事案件。
(九)做好水利工程供水水費收繳工作,並積極開展多種經營,發展水利產業,加強橫向經濟聯合,促進經濟成長,搞好行業自身建設。適時提出水價調整方案,會同發展計畫局等單位搞好水價改革。
(十)負責水利單位的科技、教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水利隊伍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室職責

〈一〉人事秘書科
1、協助局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搞好部門協調工作。
2、協助局領導認真組織本系統的橫向經濟聯合,加強內部管理。
3、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擬辦和會務工作。
4、負責辦理有關工資福利等人事業務;並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5、收集資料和相關信息,當好領導參謀,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日常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
6、負責檔案材料的收發、登記管理,立卷歸檔工作。
7、負責車輛的調管和後勤服務。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資產財務科
1、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2、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核撥水利經費,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鄉(鎮)水務所的財務管理工作。
3、負責做好財務預結算和日常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4、負責上報月、季、年終統計表。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管理科
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其他有關水利的法律、法規。
2、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管理和保護,促進水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負責審批和發放取水許可證。
3、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調處地區之間和部門之間的水事糾紛,查處破壞水利設施和水資源案件。
4、負責全市水資源費的收繳工作。
5、做好行政執法的業務管理和普法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水務執法大隊(宣編字〔2007〕2號):
1、宣傳貫徹法律法規,承擔水務局的普法工作;
2、行使水土保持、水政水資源管理、灌區管理行政執法權、行政處罰權和收費權;
3、處理水事糾紛,查處水事違法案件;
4、組織執法培訓;
5、指導鄉(鎮、街道)水務所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

單位機構設定

(宣編字〔2003〕16號):
〈一〉宣威市水利水電勘察設計研究所
負責全市水利工程規劃和小(一)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水利工程最佳化設計評選,科技檔案的立卷歸檔等工作。
〈二〉農村水利科
負責全市已建水利工程的檢查、維修、除險加固工作,力求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充分發揮工程效益;負責全市機電排灌的規劃設計施工;水利工程供水水費收繳;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蓄灌工程管理;全市農村水利、機電排灌站、旱地水澆等工程;指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
〈三〉水土保持站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協調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擬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實施;審批上報基本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對生產和開發建設項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的監測;擬定水土保持監督執法計畫和有關標準,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承辦市水土保持委員會日常工作。編制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和實施計畫,建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網,承擔並完成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任務,負責匯總和管理監測數據,編制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報告。按國家、流域及省、曲靖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和計畫,對列入國家、省、曲靖市水土流失重點預防保護區、重點治理區、重點監督區的水土保持動態變化進行監測。開發建設項目,依據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對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水土流失進行監測。
〈四〉宣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承辦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日常事務;主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的江河、湖泊、堤、壩、閘、機電排灌站、城鎮等進行防洪安全的行業管理和調度運行;負責編制中、小型水庫及主要江河的汛期調度方案;制定抗洪、搶險、抗旱對策並實施監督、檢查;承辦有關抗旱、防汛、蓄水業務;歸口管理全市江河治理、水毀工程修復等工作;負責防汛抗旱調度中心工作和抗災救災工作。
〈五〉規劃計畫建設科
組織擬定全市水務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畫;組織擬定中長期供求計畫;組織協調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協調流域開發工作;組織編制並承辦中、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設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的編制、審查、立項審批工作;承辦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市管建設項目的市級驗收;負責在建水利工作的招標及施工管理;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冬春修)和農村人畜飲水的計畫、立項工作。
〈六〉灌區管理中心(自收自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相關決定。
2、正確處理好蓄水、防洪、供水的關係,負責灌區工業、農業用水和宣威城市供水的依法調配,保障灌區和城市用水的正常供給。
3、負責灌區發展規劃、計畫的擬定,並組織實施經水務局和上級批准的發展規劃、計畫。
4、負責灌區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搞活灌區經營,依法收取水費。
5、負責灌區的生產經營活動,落實防洪、安全生產等各項責任制,組織幹部職工學習、培訓,全面提高幹部職工的素質,積極推廣套用先進生產技術。
6、負責灌區水庫水文、水情等相關數據的觀測、整編工作、建立灌區科技、工作檔案。
7、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臨時工作任務。
工會、共青團、女工委按有關章程選舉產生。
水土保持苗木中心:
負責全市水土保持苗木的培育、品種的優選和氣候環境適應性以及土壤適應性的調查落實;負責全市水土保持苗木的供應、售後服務、栽培技術指導;搞好水保苗木示範基地,積極有效地對苗木基地進行管理,突出基地的經濟效益和示範樣板作用。
宣威市抗旱防洪水利建設技術諮詢服務中心:
負責採購、供應全市所需水利工程、抗旱防洪物資並做好售後服務;針對所服務的水利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指導。

領導分管工作

一、江慶位(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不再分管局辦公室(離退休人員辦公室)、組織人事股、資產財務股。
二、朱龍(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其原分管工作不變,增加分管組織人事股。
三、包崇波(黨委委員、副局長)其原分管工作不變,增加分管資產財務股。
四、張克平(黨委委員、副局長)其原分管工作不變,增加分管局辦公室(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五、其餘領導班子成員分管工作仍按“宣水黨〔2014〕21號”檔案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