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宣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101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宣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宣區發〔2010〕10號)精神,設定宣州區統計局,是主管全區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
- 地點:宣城市宣州區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增加服務業統計、文化產業統計、能源統計、全省擴權強鎮的考核評價和非公經濟發展綜合考評、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綜合考核評價等方面的統計任務。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社會統計和科技統計,加強對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宣州區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
(二)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貫徹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報龍連槳表制度、統計標準,完成上級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貫徹統計改革方案;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區各鄉鎮人民政府、尋立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及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審查全區各部門的統微多拳疊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全區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三)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統一組織全區統計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提出諮詢建議。
(四)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信息。
(五)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承擔全區經濟運行月度監測和市對我區經濟運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落實省政府科學發展觀目標考核工作;承擔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有關工作;協助承擔市委組織部對我區主要領導綜合民姜歡考核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對鄉鎮辦領導班子進行綜合評價有關工作;承擔擴權強鎮發展考核評價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鄉鎮辦經濟綜合評價考核工作。
(六)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承擔國家、省下達的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普查工作;對全區統計資料進行管理並對社會開展統計服務。
(七)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區域網路系統及全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重點工業企業的統計信息網和數據傳輸系統;逐步建立健全全區統計資料庫體系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部門統計資料庫。
(八)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組織全區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承辦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有關工作。
(九)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組織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考評及資格考試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宣州區統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財務、保密、政務信息、檔案、後勤保衛、行政事務等工作;監墊烏連罪督管理局機關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計算機機房及區域網路的管理;負責統計法規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技術職務考評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及培訓工作。
(二)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綜合統計科
負責國民經濟綜合核算和農村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提供有關統計分析報告;組織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組織編輯《宣州區統計年鑑》工作;承擔全區經濟運行月度監測和市對我區經濟運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綜合考核評價有關工作;承擔對各鄉鎮辦經濟運行綜合考核工作;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三)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工交投資統計科
負責全區工業、原材料、交通、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和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並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相關的分析報告;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四)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服務業統計科
負責全區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及餐飲業統計調查;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探業,水利、環境資源與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凝臘業,文體娛樂業等行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提供相關的分析報告;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五)宣城循欠坑市宣州區統計局文化科技能源統計科
負責全區文化、科技、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承擔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相關的分析報告;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機關紀檢(監察)按照《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監察局關於對區紀委、區監察局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履行職責。
(二)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綜合統計科
負責國民經濟綜合核算和農村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提供有關統計分析報告;組織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組織編輯《宣州區統計年鑑》工作;承擔全區經濟運行月度監測和市對我區經濟運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綜合考核評價有關工作;承擔對各鄉鎮辦經濟運行綜合考核工作;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三)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工交投資統計科
負責全區工業、原材料、交通、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和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並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相關的分析報告;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四)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服務業統計科
負責全區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及餐飲業統計調查;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探業,水利、環境資源與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體娛樂業等行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提供相關的分析報告;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五)宣城市宣州區統計局文化科技能源統計科
負責全區文化、科技、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承擔全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相關的分析報告;抓好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機關紀檢(監察)按照《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監察局關於對區紀委、區監察局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