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信訪局

宣城市人民政府信訪局是宣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信訪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我市信訪工作的有關政策。
(二)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電及網上信訪,接待民眾來訪。辦理申請市政府複查覆核的信訪事項。
(三)負責暢通信訪渠道,徵集意見建議,分析社情民意。負責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推動解決民眾合理訴求。
(四)負責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分析信訪信息,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履行“三項建議”(改進工作建議、完善政策解決問題建議、提出問責建議)職責。
(五)承辦上級信訪部門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向縣市區和市直部門轉、交辦信訪事項並負責催辦、督辦。對全局性信訪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六)負責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和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的重要信訪事項。協調處理民眾進京去省來市的信訪。配合有關部門處置越級訪、集體上訪、異常上訪和其他突發性信訪事件。負責市本級聯合接訪工作。
(七)檢查協調、指導全市信訪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和開展對外交流。
(八)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全市信訪基層基礎工作。負責信訪法規宣傳。
(九)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含上級交辦)重點信訪事項(信訪積案)依法化解工作。嚴格實行訴訪分離,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
(十)承擔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具體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制定機關各項管理制度。
2.負責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會務組織、督查督辦、檔案管理等工作。
3.負責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機關事務等工作。
4.負責信訪宣傳、調研、信息工作和信訪工作經驗交流。負責依法行政工作。
5.承辦上級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和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交辦的工作。
6.協調處理“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
(二)人事教育科
1.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管理、勞動工資、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
2.負責全市信訪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工作。
3.負責信訪幹部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
4.負責牽頭協調局機關黨群工作,承擔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工作。
(三)網信科
1.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電及網上信訪,接待民眾來訪。
2.負責信訪統計和信訪形勢分析工作,負責全市信訪信息的收集匯總、重大信息報送工作。
3.負責上級轉送的信件和投訴事項及民眾來信事項的轉送、交辦、督查、通報、統計、考核工作。負責對反映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監督方面問題來信來訪的綜合分析和轉送。
4.負責全市信訪信息化建設,負責本機構來信的網上錄入和全市網上“五率”(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率、民眾滿意率、參評率、網上信訪占比率)的跟蹤督促和指導工作。
5.負責全市網上辦理信訪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總結推廣,提出加強和改進網上信訪工作的意見建議。
(四)督查督辦科
1.負責中央和省、市關於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上級部門和市領導交辦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上報工作。
2.統籌協調全市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分析、通報和考核工作。負責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建議權”的督查落實工作。
3.負責全市信訪系統督查督辦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
4.負責信訪問題專項資金和涉訪特困救助資金的使用、管理等相關工作。
5.組織實施全市重點信訪事項(信訪積案)的依法化解工作。
(五)複查覆核科
1.負責信訪民眾申請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的受理、轉辦、審理等工作。
2.負責全市信訪事項複查覆核業務的指導培訓、督促檢查、通報考核等工作。
3.負責全市信訪事項聽證、評議業務的綜合指導。
4.負責協調、督辦和落實市政府信訪複查覆核意見或已經依法終結評議信訪事項結論。
5.承辦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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