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五版)》是交通運輸部2021年8月5日發布,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從嚴從細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人物同防”防控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五版)
- 發文字號:交運明電〔2021〕195號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其他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5日
- 公文種類: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印發通知,內容全文,
印發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1〕1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從嚴從細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人物同防”防控要求,交通運輸部修訂形成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五版)》(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明確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有關垃圾處理、保潔員等後勤服務人員的防控要求,細化了入境人員轉運環節的工作人員防護和閉環管理要求。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高度負責,毫不放鬆抓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做好《指南》的宣貫實施,督促客運場站運營單位和道路水路客運、城市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出租汽車、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汽車租賃經營者將《指南》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分區分級疫情防控要求,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制修訂。
交通運輸部
2021年8月5日
內容全文
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五版)
1.道路客運
項目 | 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 | 中風險地區 所在地市 | 低風險地區 所在地市 | 備註 | ||
消毒 | 客運站 | 乘客接觸設施設備消毒頻次:封閉環境的無障礙設施設備、自動售取票設備、飲水機(熱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檢設備、候車廳座椅、樓梯(直梯)扶手、直梯轎廂內部等 | 每1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日1次 | 1.工作人員包括一線從業人員、保潔員等後勤服務人員(下同)。 2.如出現人員發熱情況,立即對接觸區域及設施設備消毒。 3.具備條件的情況下,衛生間宜配備速乾手消毒劑,安裝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
乘客接觸區域消毒頻次:封閉環境的進站口、售票視窗、檢票口(檢票閘機)、發車位、下客區,候車廳(室),公共衛生間,行包託運處,行包暫存處,綜合服務處(諮詢台),母嬰室,站內餐廳,商店等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工作人員接觸區域消毒頻次:封閉環境的停車場、車輛安全例檢場所,站務員室、駕乘休息室、調度(報班)室、出站檢查室等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衛生間洗手液配備情況 | 配備 | 配備 | 配備 | |||
垃圾處理要求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
車輛 | 車廂內部消毒頻次:車內空調出風口、車身內壁及車窗、司機方向盤、車門及扶手、車輛座椅及安全帶、行李架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每日1次 | ||
行李艙消毒頻次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每日1次 | |||
垃圾處理要求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
通風 | 客運站 | 候車室、餐廳、商店等公共區域通風時間間隔 | 持續通風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如使用集中空調,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新風口和排風口是否保持一定距離;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行過程中儘可能減小迴風、增大新風量;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換。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車輛 | 客運車輛通風時間間隔 | 每1小時1次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室外溫度和車速等條件適宜情況下,車輛可關閉車內空調,開窗通風。適當提高進入服務區停車休息頻次,對客車進行通風換氣。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車輛使用空調時,應當選擇外循環模式。 | |
運輸 組織 | 客運站 | 乘客聚集人數占設計乘客最高聚集人數的比例 | ≤50% | ≤70% | — | 應安排工作人員為不會使用或者沒有智慧型手機的老人、兒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碼、協助信息填報等服務。未在客運站發車的定製客運車輛,健康碼、實名信息由駕駛員在乘客乘車前查驗。 |
乘客健康碼查驗率 | 100% | 100% | 100% | |||
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實名查驗率 | 100% | 100% | 100% | |||
車輛 | 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客車和包車客座率 | ≤50% | ≤70% | — | ||
人員防護 | 客運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發現體溫高於37.3℃,或有嘔吐、乏力、腹瀉症狀的乘客,立即撥打120電話,移交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2.從事入境人員轉運的工作人員應完成疫苗接種。 3.如低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客運站設有吸菸區,儘量減少人員聚集。 |
乘客體溫測量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員體溫測量要求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上崗前 1次 | |||
工作人員崗位要求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
入境人員與國內人員活動區域隔離要求(如有) | 單獨分區,物理隔離 | 單獨分區,物理隔離 | 單獨分區,物理隔離 | |||
從事入境人員轉運的工作人員防護要求(如有) | 穿戴面罩、口罩、防護手套、防護服 | 穿戴面罩、口罩、防護手套、防護服 | 穿戴面罩、口罩、防護手套、防護服 | |||
從事入境人員轉運的工作人員管理要求(如有) | 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業 | 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業 | 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業 | |||
在入境人員轉運環節中與入境人員有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頻次(如有)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
臨時留觀區設定 | 設定 | 設定 | 設定 | |||
吸菸區使用(如有) | 關閉 | 關閉 | — | |||
車輛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乘客途中體溫測量頻次 | 每趟次至少1次 | 每趟次至少1次 | — | 若有人員身體不適,隨時測量體溫。 | ||
發熱乘客移交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立即撥打120電話,移交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 ||
司乘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 ||
司乘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 ||
司乘人員體溫測量要求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每日上崗前 1次 | - | ||
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包車臨時留觀區設定 | 10座及以上客車單側最後一排設定 | 10座及以上客車單側最後一排設定 | — | 留觀區採用簡易窗簾(蓋布)遮擋。 | ||
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包車消毒劑配備 | 配備 | 配備 | 配備 | - | ||
駕駛員駕駛區與入境人員乘坐區域隔離要求 | 物理隔離 | 物理隔離 | 物理隔離 | - | ||
從事入境人員轉運的司乘人員防護要求 | 穿戴面罩、口罩、防護手套、防護服 | 穿戴面罩、口罩、防護手套、防護服 | 穿戴面罩、口罩、防護手套、防護服 | - | ||
從事入境人員轉運的司乘人員管理要求 | 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業 | 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業 | 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業 | - | ||
從事入境人員轉運的司乘人員核酸檢測頻次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 | ||
宣傳 | 客運站 | 通過廣播、視頻、海報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對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絕提供服務。 |
車輛 | 通過車載廣播、視頻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註:1.客運車輛起訖地和中途停靠客運站點所在地風險等級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則執行防疫要求。2.入境人員轉運的消毒、通風、運輸組織等按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防疫要求執行。3.原則上暫停進出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道路客運服務;途經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的客運班線,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在以上地區上下客;嚴格包車備案管理,暫停受理始發、終到或中途停靠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的包車備案業務;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級行政區道路客運以及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縣內道路客運均分別按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防疫要求執行。
2.城市公共汽電車
項目 | 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 | 中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低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備註 | ||
消毒 | 封閉環境的首末站 | 乘客接觸設施設備消毒頻次:候車廳座椅、無障礙設施設備等 | 每1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日1次 | 若出現人員發熱情況,立即對接觸區域及設施設備消毒。 |
乘客接觸區域消毒頻次:候車室、公共衛生間、發車位、商店等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車輛 | 車廂內部消毒頻次:車內空調出風口、扶手、地板、司機方向盤、車窗開關把手等 | 每趟次1次 | 每趟次1次 | 每日1次 | ||
通風 | 封閉環境的首末站 | 公共區域通風時間間隔 | 持續通風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車輛 | 車輛通風時間間隔 | 持續通風 | 持續通風 | 每趟次 | 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室外溫度和車速等條件適宜情況下,車輛可關閉車內空調,開窗通風;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車輛使用空調時,應當選擇外循環模式。 | |
運輸組織 | 封閉環境的首末站 | 擁擠度 | 每平方米≤4人 | 每平方米≤6人 | — | |
車輛 | 擁擠度 | 每平方米≤4人 | 每平方米≤6人 | — | ||
人員防護 | 封閉環境的首末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工作人員包括一線從業人員、保潔員等後勤服務人員。 |
乘客體溫測量率 | 100% | — | — | |||
工作人員崗位要求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
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員體溫測量要求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上崗前1次 | |||
車輛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員體溫測量要求 | 每趟次1次 | 每次往返1次 | 每日上崗前1次 | |||
宣傳 | 站台 | 通過廣播、視頻、海報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對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絕提供服務。 |
車輛 | 通過車載廣播、視頻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註:原則上暫停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跨城公交服務,並對途經中風險、高風險地區的城市公交線路實施甩站運行。
3.城市軌道交通
項目 | 高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中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低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備註 | ||
消毒 | 車站 | 乘客頻繁接觸設施設備(部位)消毒頻次:車站安檢設備、自助售票設備、閘機等 | 每1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日1次 | 若出現人員發熱情況,立即對接觸區域及設施設備消毒。 |
乘客易接觸設施設備(部位)消毒頻次:樓梯扶手、電扶梯扶手、公共衛生間門把手、直梯轎廂內部等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乘客接觸區域消毒頻次:封閉環境的車站出入口、站台、站廳、公共衛生間等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重複使用的一次性票(卡)消毒頻次 | 每日1次 | 每3日1次 | 每周1次 | |||
空調濾網消毒頻次(或更換濾網頻次) | 每3—5日消毒1次(或每15日更換1次) | 每5—7日消毒1次 (或每15日更換1次) | 常規修程 | |||
衛生間洗手液 | 配備 | 配備 | 配備 | |||
列車 | 車廂內部消毒頻次:拉手、立柱、扶手、車門等乘客易接觸部位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回庫後列車全面消毒頻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 | |||
通風 | 車站 | 通風時長 | 運營時段 +1小時 | 運營時段+0.5小時 | 正常工況 | 夏季,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車站通風模式可調整為小新風,列車通風模式可調整為正常通風量不間斷通風。 |
通風模式 | 全新風 | 全新風 | 正常工況 | |||
列車 | 通風模式 | 最大通風量不間斷通風 | 最大通風量不間斷通風 | 正常工況 | ||
運輸 組織 | 車站 | 擁擠度 | ≤50% | ≤70% | — | - |
列車 | 滿載率 | ≤50% | ≤70% | — | ||
人員防護 | 車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工作人員包括一線從業人員、保潔員等後勤服務人員。 |
乘客體溫測量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員體溫測量率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上崗前1次 | |||
工作人員崗位要求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
臨時留觀區設定 | 所有車站設定 | 重點車站設定 | — | |||
宣傳 | 車站 | 通過車站廣播、視頻、宣傳海報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對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絕提供服務。 |
列車 | 通過列車廣播、視頻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註:原則上對途經中風險、高風險地區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甩站運行。
4.出租汽車
項目 | 高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中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低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備註 | |
消毒 | 重點區域消毒頻次:司機方向盤、座套、安全帶、座椅、腳墊、後備箱等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日1次 | 若出現人員發熱情況,立即對接觸區域及設施設備消毒。 |
重點部位消毒頻次:車門把手、車窗升降按鈕、後備箱按鈕等 | 每單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日1次 | 司機可隨車攜帶使用醇類消毒濕巾對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 |
通風 | 車輛通風時間間隔 | 每單1次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室外溫度和車速等條件適宜情況下,經乘客同意,可關閉車內空調,開窗通風;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運行的車輛使用空調時,應當選擇外循環模式。 |
人員防護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應為不會使用或者沒有智慧型手機的老人、兒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碼、協助信息填報等服務。 |
乘客信息登記率 | 100% | — | — | ||
乘客健康碼查驗率 | 100% | 100% | — | ||
司機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司機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司機體溫測量要求 | 每日發車前、收車後各1次 | 每日發車前、收車後各1次 | 每日發車前1次 | ||
宣傳 | 通過車載廣播、視頻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對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絕提供服務。 |
註:原則上暫停中風險、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跨城出租汽車(含網約車)服務。
5.水路客運
項目 | 高風險地區 所在地市 | 中風險地區 所在地市 | 低風險地區 所在地市 | 備註 | ||
消毒 | 客運站 | 乘客接觸設施設備消毒頻次:乘客及行包安檢設備、自動售取票設備、飲水機(熱水器)、候船廳座椅、無障礙設施設備、樓梯(直梯)扶手、登船設施等 | 每1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日1次 | 1.工作人員包括一線從業人員、保潔員等後勤服務人員(下同)。 2.若出現人員發熱情況,立即對接觸區域及設施設備消毒。 3.具備條件的情況下,衛生間宜配備速乾手消毒劑,安裝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
乘客接觸區域消毒頻次:封閉環境的進站口、售票視窗、碼頭前沿(停船泊位)、檢票口(檢票閘機),候船廳,公共衛生間,行包託運處,綜合服務處(諮詢台),站內餐廳,商店等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工作人員接觸區域消毒頻次:站務員室、休息室、調度室、出站檢查室等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衛生間洗手液 | 配備 | 配備 | 配備 | |||
垃圾處理要求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及時清掃並轉運,入境人員產生的垃圾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理 | |||
通風 | 客運站 | 候船室、餐廳、商店等公共區域通風時間間隔 | 持續通風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如使用集中空調,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新風口和排風口是否保持一定距離;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行過程中儘可能減小迴風、增大新風量;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換。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運輸組織 | 客運站 | 乘客聚集人數占設計乘客最高聚集人數的比例 | ≤50% | ≤70% | — | 應安排工作人員為不會使用或者沒有智慧型手機的老人、兒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碼、協助信息填報等服務。 |
乘客健康碼查驗率 | 100% | 100% | 100% | |||
人員防護 | 客運站 | 乘客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1.發現體溫高於37.3℃,或有嘔吐、乏力、腹瀉症狀的乘客,立即撥打120電話,移交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2.如低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客運站設有吸菸區,儘量減少人員聚集。 3.根據人員情況輪流安排檢測,儘可能做到各高風險崗位每天都有人員接受檢測。 |
乘客體溫測量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工作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員體溫測量要求 | 每4小時1次 | 每6小時1次 | 每日上崗前1次 | |||
工作人員崗位要求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相對固定 | |||
出入境港口客運站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頻次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 | |||
其他港口客運站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頻次 | 每周一次 | 每周一次 | 每周一次 | |||
入境人員與國內人員活動區域隔離要求(如有) | 單獨分區,物理隔離 | 單獨分區,物理隔離 | 單獨分區,物理隔離 | |||
臨時留觀區設定 | 設定 | 設定 | 設定 | |||
吸菸區使用(如有) | 關閉 | 關閉 | — | |||
宣傳 | 客運站 | 通過廣播、視頻、海報等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引導督促乘客自覺佩戴口罩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對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可拒絕提供服務。 |
6.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
項目 | 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 | 中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低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
消毒 | 用戶接觸部件消毒頻次:握把、剎車握把、座墊及升降開關等 | 每12小時1次 | 每日1次 | — |
人員防護 | 線下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線下工作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宣傳 | 通過租車應用程式(APP)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7.汽車租賃
項目 | 高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中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低風險地區 所在區縣 | 備註 | ||
消毒 | 租車門店 | 承租人接觸設施設備消毒頻次:桌台、座椅、簽字筆、門把手、飲水機等 | 每1小時1次(簽字筆為每人次1次) | 每2小時1次(簽字筆為每人次1次) | — | - |
承租人接觸區域消毒頻次:接待區、驗車區等區域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 | |||
車輛 | 司機方向盤、車門把手、車窗升降按鈕、後備箱及按鈕、安全帶、座椅座套、腳墊等 | 每次租賃結束後1次 (其中分時租賃每12小時1次) | 每次租賃結束後1次 (其中分時租賃每24小時1次) | — | 分時租賃車輛消毒後未被租出車輛可不消毒。 | |
通風 | 租車門店 | 通風時間間隔 | 持續通風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情況下,宜持續自然通風。 |
人員防護 | 通過租車門店租車的承租人健康碼查驗率 | 100% | 100% | — | 應安排工作人員為不會使用或者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承租人提供代查健康碼、協助信息填報等服務。 | |
工作人員口罩佩戴率 | 100% | 100% | 100% | - | ||
工作人員防護手套佩戴率 | 100% | 100% | — | - | ||
工作人員體溫測量要求 | 每2小時1次 | 每4小時1次 | 每日上崗前1次 | - | ||
宣傳 | 通過租車門店宣傳欄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 | |
通過租車應用程式(APP)開展衛生防護知識宣傳 | 開展 | 開展 | 開展 | - |
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