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身分較婢女略高的婦女。南北朝時,已有客女稱謂。《唐律疏議》卷十三:“客女謂部曲之女,或有於他處轉得,或放婢為之。”客女社會地位和所受待遇,與部曲相同,一經主人放免,即成平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客女
- 拼音:kè nǚ/rǔ
- 解釋:古代身份較婢女略高的婦女。
- 出處:《唐代社會概略》
【詞語】:客女
【注音】:kè nǚ/rǔ
【釋義】:依唐律疏議上云:“客女,謂部曲之女,或有於他處轉得,或放奴為之”。客女於法律上,一同部曲故其所受待遇,大體亦與部曲無異。(摘自黃現璠著:《唐代社會概略》 ,商務印書館,1936年3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