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號)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都發[2010]6號)精神,設立宜都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都市統計局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號)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都發[2010]6號)精神,設立宜都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社會發展統計的職責。
(二)增加農產品加工統計、農民工監測調查等統計調查項目。
(三)加強對全市各鄉(鎮)處、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四)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建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完善和統一管理全市各項編纂制度;制定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市各鄉(鎮)處、各部門的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全市統計報表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市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城市、農村社會經濟、科技的各項典型調查和抽樣調查。
(四)蒐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審定、管理、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公報。規範全市統計數據發布秩序。
(五)建立、健全、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市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全市各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統計數據網路。
(六)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實施全市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及資格考試、發證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鄉(鎮)處統計工作,加強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化網路,不斷推進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八)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統計書刊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九)規範、協調全市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十)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統計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組織統計執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維護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十一)受市委、市政府委託,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巨觀、微觀情況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十二)承擔全市經濟效益目標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調查和考核。
(十三)受省統計局委託,領導和管理城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十四)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事務,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局政務信息的反饋和傳遞以及檔案、文秘、檔案、外事、安全、保密、紀檢監察、保衛、督辦及會務組織工作,調查研究統計工作的重大問題及對策,擬訂全市統計改革方案、工作計畫、總結和工作檔案;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及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核算科
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會、經濟、科技各綜合性的統計資料,監測全市國民經濟計畫執行情況,定期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和預測;組織編輯統計年鑑和有關統計資料,定期發布統計信息,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市綜合性的統計資料,指導全市社會經濟綜合統計分析研究工作;負責對同類縣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巨觀、微觀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負責上級布置的其他綜合類工作;負責蒐集、整理、提供全市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環保、出版、檔案、民政、司法、婦女、兒童等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各項統計資料,並開展分析研究。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蒐集、整理、計算全市社會生產、分配、流通、資產等統計資料,編制國內生產總值、國民收入、投入產出、資產負債、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分析和預測,研究改革統計調查方法;組織審核全市統計調查項目,負責審查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統一管理全市及各業務部門的報表;統一管理全市統計標準和行業分類標準,組織指導鄉(鎮)處和各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
組織實施貿易、外經、旅遊和物資供銷業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貿易、外經和物資供銷業方面的統計資料,對貿易、外經、物資、市、社會集團及居民購買力等方面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指導全市貿易、外經、物資統計工作。
組織實施勞動統計調查制度,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勞動力及其就業、勞動工資等統計資料,反映全市就業、勞動工資狀況;負責人口和勞動力以及民眾安全感等抽樣調查工作;指導全市就業、勞動工資統計業務工作。
組織實施社會、科技、服務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制度,並負責蒐集提供資料,負責調查分析研究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科技、服務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統計業務。
組織實施全市經濟效益目標考核、人口與計畫生育考核制度的實施。負責蒐集整理全市經濟效益狀況統計資料和人口、計畫生育等統計資料;負責組織、協調人口抽樣調查;指導全市經濟效人口、計畫生育統計考核業務工作。
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開展全市統計法規執行情況檢查,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調查、審理、複議全市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市統計調查單位註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統計檢查人員的管理和法規培訓工作。
(三)工業交通、固定資產投資科
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郵電和能源、生產總值能耗、原材料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工業、交通運輸、郵電和能源、生產總值能耗、原材料等方面的統計調查資料,並進行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交通運輸、郵電和能源、生產總值能耗、原材料統計業務工作。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和資質以上建築業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和資質以上建築業的統計調查數據,對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和資質以上建築業等方面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和資質以上建築業的統計業務工作。
(四)農業統計科
統一組織實施農村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農村社會、科技統計資料,對全市農村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全市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業務工作。
(五)數據處理科
負責全局各科、隊專業年報及定期報表數據處理工作,擔負大型國情國力統計調查(普查)的數據處理;組織指導全市各鄉(鎮)處及市直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計算機處理工作,解決日常工作技術疑難,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和巡迴檢查;負責全局在用計算機硬體設備的維護、維修、管理和使用。
組織實施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工作,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資料,並進行名錄庫更新和維護;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統計業務工作。
(六)企業調查隊
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抽樣,根據需要用抽樣調查方法對涉及企業的重要數據質量進行檢驗和評估;組織實施企業景氣調查,企業集團統計和企業經濟效益跟蹤調查等各類企業專項調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調查、經濟結構調查;開展與企業改革和發展市場體系緊密相關的專題統計分析研究。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統計師1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地圖信息

地址:園林大道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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