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全面實現“兩個率先”宏偉目標,努力把宜都建設成為生態宜居城市,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統籌協調發展,市委、市政府決定今年全面推進創模工作,力爭到2014年全面達標並順利通過驗收。根據《湖北省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及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實現我市“挺進全國百強,實現全面小康”目標任務,通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加大環保投入,建設和完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提高和改善城市環境質量;通過節能減排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我市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等經濟發展工作;通過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創建,著力解決農村面源污染和畜禽水產養殖污染問題,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通過封山育林和科學劃分自然保護區,進一步強化和規範我市生產環境保護工作;通過飲用水安全工程,進一步規範和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確保城鄉居民飲水安全;通過環境宣傳、綠色學校創建和綠色教育工作,營造環境保護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良好氛圍。
在努力實現我市“挺進全國百強,實現全面小康”目標任務的過程中,更加注重環境保護工作,更加注重生態文明建設,著力提高環境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全面推進創模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創模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副書記、市長羅聯峰同志為組長,市委副書記蔣正雄為常務副組長,有關市領導為副組長,市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處、管委會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宜都市創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創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創模各項具體工作。各鄉、鎮、處、管委會及各責任單位相應成立創模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本區、本單位承擔的創模工作,並確定一名業務骨幹為聯絡員,負責創模工作的聯絡、技術資料收集及檔案整理等工作。
(二)工作機制
1、創模目標責任制。市創模領導小組將創模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到各鄉、鎮、處、管委會、各責任單位,由市政府與各鄉、鎮、處、管委會及各責任單位簽定目標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責任到人,確保各項創模任務落到實處。各鄉、鎮、處、管委會和各責任單位按照創模的責任分工,認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和具體工作計畫,按時間表認真推進,逐項落實,主要領導要負總責,並作為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2、創模調度會議制度。從市到各鄉、鎮、處、管委會、各責任單位建立政府統一調度的創模調度會議制度,統一部署、協調、檢查、考核創模工作,確保各項目標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督辦機制。構建以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門為班底的創模工作督辦組,嚴格考核鄉、鎮、處、管委會、責任單位創模工作進展情況。督辦組在創模任務年度分解的基礎上,按季和月督查督辦。對重點工作,委派專人進行跟蹤督辦,確保創模工作整體穩步推進。各鄉、鎮、處、管委會和各責任單位都要按創模工作的要求,加強日常性的檢查,務必按時達到計畫進度。
4、獎懲制度。市委、市政府制定我市創模工作獎懲辦法,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
(三)資金保障
加大政府財政對環保的投入,城建資金要在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提供保障。樹立經營城市理念,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注意市場化運作,確保創模項目能夠按照時間進度建設、完成並投入使用。
(四)法規保障
制定或修訂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完善我市生活垃圾中轉及分類收集、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淘汰燃煤鍋爐、禁燃區及煙塵控制區等有關管理規定和管理辦法,建立適合我市實際的城市環境管理規範體系。加大執法力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使我市環境管理做到法治化、規範化、長期化。
(五)政策保障
市政府相關部門制定有關經濟鼓勵政策、監督制度以及鼓勵公眾參與的辦法等制度和政策,保障創模規劃的順利實施。
(六)宣傳教育
採取多種形式向全市人民宣傳和普及環境科普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同時,把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作為各級幹部和職工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幹部和民眾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提高市民環境意識。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形成市民共同參與的氛圍,在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開闢專欄,報導我市創模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對相關違法行為要及時予以曝光。
三、工作步驟
根據省環保廳的創模要求,我市從2010年5月正式向省環保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創模申請,省環保委員會辦公室2010年7月復函同意,啟動我市創模工作。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3月至2013年12月)
2012年3月委託相關技術部門編制《宜都市創建省級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規劃》,2012年5月完成《宜都市創建省級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規劃》的專家評審和修編工作,並報市政府發布實施。市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創模規劃》的要求將各項目標和任務進行分解,層層落實到各鄉、鎮、處、管委會、各責任單位。市委、市政府與各鄉、鎮、處、管委會、各責任單位簽定目標責任書,並出台創模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各鄉、鎮、處、管委會、各責任單位將各項創模任務納入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全市建立創模調度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創模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確保創模工作順利推進。督辦組定期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各項工作。宣傳組定期編髮《創模工作簡報》,並按要求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至省環保廳、宜昌市環保局及市級相關部門。通過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及時報導創模工作的進展情況。技術資料組加強對各責任單位創模工作的技術指導,收集2011-2013年與各項指標有關的檔案資料。
(二)自查驗收階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市創模領導小組對全市創模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在自查及整改的基礎上,邀請宜昌市環保局來我市進行現場考察、指導,為省級預驗收奠定基礎。
(三)申請驗收考核階段(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
編寫《宜都市創模工作報告》和《宜都市創模技術報告》,匯總整理創模各項考核指標檔案資料,製作創模工作多媒體光碟等。向省環保委員會辦公室提出考核驗收申請,接受省環保委員會組織的全面審核,完成驗收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