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都寫經寺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二二三縣道
- 出處:《宜都縣誌》(1865年)
- 所屬類別:建築
寫經寺概況,廟產及經營狀況,寫經寺人員構成,地圖信息,
寫經寺概況
王家畈鎮地處宜都市西南部,轄17個村,3個社區,總人口30965人,版圖面積255平方公里。該鎮自然資源豐富,招商引資效果明顯,農民收入逐步增加,社會民生得到保障,發展環境得以最佳化,各類服務機構齊全,2012年實現農村經濟收入5.36億元,完成工業總產值27.03億元,完成財政收入4587萬元,農民人平純收入達到了8700元。
地理:寫經寺地處湖北省宜都市東南約26公里的王家畈鎮,坐落在曬經台山的山谷間,毗鄰雙井寺村,周圍崇山峻岭,為隋唐高僧釋智顗所創。《宜都縣誌》(1697年)的《志寺觀》提及寫經寺位於宜都“縣東北七十里”。
《宜都縣誌》(1865年)對寫經寺周邊的地理狀況進行了較詳細的描述:
雲台山在縣東南七十五里,面東北背西南,高二百十六丈,周三十里。夫山路二皆險,東南從壙坡十里至頂,西北從樂家坡十二里至頂,望見荊沙彝陵、澧州等處。山上有雲台觀,曬經台山在縣東南七十里,面東背西,高百四十四丈,周二十里。夫山路險,從東北紫溪河八里至頂,有大石高七丈,上平如砥,名曬經台,台下有洞,曰寫經洞,洞後有寺,曰寫經寺。
圖片來源:圖組號:L500 Edition 1-AMS(First Print,11-58),版次:第一版(1958年9月初制)。圖系1953年美國陸軍製圖局根據美國空軍製圖局民國三十五年制二十五萬分之一494-B-IV[1]。此圖系截取的一部分,雖然沒有標註寫經寺的地理位置,但是可以發現王家畈,松木坪兩鄉,基本可以估計出寫經寺的大致方位。
起源:寫經寺地處深山幽谷,是修行傳道的理想地點。民間流傳寫經寺的開山僧人是智顗大師,但是關於寫經寺起源的表述,湖北省佛教會、祖泰、緒善和福明等在幾份訴願書的表述,略有差異。
祖泰在1933年7月份的訴狀中,如此描述:
竊屬縣寫經寺昻古天台山,創自蕭梁前代,經前僧挽草為業,歷傳寺山子孫無異。在同年9月呈送湖北省政府的訴願書中以及請湖北省佛教會出面解決廟產問題的呈文中,祖泰進一步詳細介紹了寫經寺的緣起:
鑒核示尊事案據宜都縣天台山寫經寺住持釋祖泰,徒釋緒善呈稱,竊宜都縣天台山寫經寺,為唐代高僧智者顗大師寫經處(附抄高僧傳智顗大師史異呈電)有偉大悠久之歷史,有田一百五十一石,在寺周圍福明等的表述:
竊查寫經寺乃隋朝智者古道場,詳載縣誌,屢朝皆僧人管理,所有寺產皆為寺廟所有。
宜都縣政府的表述:
緣縣屬第二區王家畈鄉與松木坪鄉交界,地處之寫經寺。建於隋朝以智者禪師親筆抄寫全藏法華經而命名以上三方均認同智者顗大師為寫經寺開山鼻祖,但是在寫經寺開創時間認定上略有差異:祖泰分別採用了寫經寺開創於蕭梁、唐朝兩種說法;而福明把其開創時間表述為隋朝;宜都縣府採信隋朝為寫經寺起源時間。縱觀寫經寺糾紛卷宗,大部分採用了寫經寺開創於隋唐的說法,因此,本文採用隋唐大師釋智顗為寫經寺開山鼻祖的觀點,是為寫經寺之起源。
寫經寺的性質
近代以來,叢林便成為佛教寺院的代名詞。根據其規模、大小、財產屬性和住持的傳承方式,分為“十方叢林”和“子孫叢林”。漢地寺院大約分四類:十方傳賢寺院、十方選賢傳法寺院、子孫傳法寺院、子孫繼承寺院。
寫經寺屬於何種性質,是十方叢林還是子孫寺廟?寫經寺僧人和宜都縣府之間的有不同的看法。
在1933年7月的訴願書中,祖泰稱“寫經寺昻古天台山,創自蕭梁前代,經前僧挽草為業,歷傳寺山子孫無異。故環於寺之前後左右,四面皆齊山峰為界,面積十餘里,計共百餘莊佃,確無一俗人插針之地者,足為寺僧挽草為業之鐵證。若為布施,何能如此方圓?”
釋東初:《中國佛教近代史》,中國佛教文化館,1974年9月,第197頁。
《叢林制度》,中文百科,方傳賢寺院:由十方僧伽中公選戒德品學兼優的賢能僧伽充任住持。無法派,也不受法卷、雖名有先後而無世系。凡退居與住持,都是平等待遇。十方選賢傳法寺院:由本法門於十方僧伽中選戒德品學兼優的賢能僧伽,先傳法印或依法派更改法名,各按其本門習慣行之,按照世代次序傳授法卷。子孫傳法寺院:本寺子孫剃度,徒僧先向十方傳法寺請法,接受法印。但於子孫剃度僧徒眾中遴選賢能者嗣法,繼續住持,未嗣法子孫不得爭求。十方僧眾也不得過問。子孫繼承寺院:於本寺子孫擇賢能者繼承住持,或由徒輩中以長幼次序承襲,或於同宗近支中推選繼充。但不能傳法,亦無法卷。其世代次序,照本宗剃度宗派定之。
廟產及經營狀況
根據已有的材料,筆者統計寫經寺廟產及其經營狀況的
況寺經寺。建於隋朝以智者禪師親筆抄寫全藏法華經而命名,降至今日時間是從1930年至20世紀60至70年代。此時段寫經寺的廟產情況如下:
擁有土地數量及品質:170[1]畝;土地系“山坡田,土質不厚,薄土下盡屬碎石”[2]。
經營方式:由寺廟出租給租戶,每年收取租子,收租的方式主要是收取實物地租,少量貨幣地租,少量勞役地租(無償為寺廟茶樹提供一茶,二茶系佃戶收益)。
收益:佃戶上交食物地租大子[3],穀子[4],黃豆,燈油,茶樹[5]以及承租保證金,即“莊”。
[1]另有一說法是300畝。
[2]《為陳述清理寫經寺廟產結束情形並繕具本年買稞石清冊清備查由》,1941年12月31日,湖北省檔案館藏湖北省政府檔案LS3-1-1030-2。
[3]可能是高粱。
[4]可能是水稻,也可能是玉米,玉米亦稱包穀。
[5]《為呈報清理寫經寺廟產經過暨建議懇祈鑒核准予備案並採納由》,1940年11月,湖北省檔案館藏湖北省政府檔案LS3-1-1030-1。
寫經寺人員構成
住持 在位年限區間 | 姓名 | 籍貫 | 生平起止年限 | 備註 |
?到1929年 | 祖詳 | ? | (?-1929) | 住持 |
緒寅 | ? | (?-1932) | 祖詳之徒 | |
緒登 | ? | (?-1932) | 祖詳之徒 | |
1930年3月—1932年4月? | 緒寅 | ? | (?-1932) | 1930年3月緒寅任住持。緒寅任住持三年。1932年,緒登任住持 |
緒登 | ? | (?-1932) | ||
1932年4月?—1932年5月13日 | 無 | 無 | 無 | 無人住持寫經寺 |
1932年5月13日—1933年10月 | 定一 | 宜都 | (1865-1955?) | 住持,又名祖泰、祖參 |
緒善 | 宜都 | (1895-1939) | 定一之徒 | |
緒庚[1] | 宜都 | (?-?) | 定一之徒 | |
1933年10月—1939年9月 | 緒善 | 宜都 | (1895-1939) | 住持 |
福明 | 宜都 | (1907-1965?) | 緒善之徒 | |
福增[2] | 宜都 | (?-?) | 緒善之徒 | |
緒智 | 黃州 | (1894--?) | ||
1940年夏—? | 福明 | 宜都 | (1907-1965?) | 住持 |
定一 | 宜都 | (1865-1955?) |
註:緒善死後,定一又重新做住持,後福明接任住持。福明任住持期間,廟中有和尚定一、緒智、僱工2人、掛單和尚靈泉(蘄春人)。定一和尚來自雲台觀,雲台觀有和尚2名,其中一位是緒根(庚),枝江人。新中國成立後,祖泰圓寂,福明被審判槍斃,“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期間,寫經寺和寫經寺國小均被拆毀[3]。另外,第二次寫經寺廟產糾紛中,雲台觀和善緒根參與了訴訟,在1941年3月時其年齡是52。
[1]《本會批宜都縣寫經寺住持僧祖參等為奉縣府批示提寺產與興學請設法制止由》,《中國佛教報會》載於辛迪,李陽泉,王亞編輯:《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輔編),第29卷,第91頁,中華書店,2008年。
[2]福明取得住持之位後,福增離開寫經寺,去往寶峯山。
[3]說明:2010年6月22日,筆者赴宜都縣寫經寺現場調查,採訪了熊發定和另一位鄉民,獲知,建國後,寫經寺老和尚祖泰老死,住持福明被審判槍決,寫經寺和寫經寺國小於“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期間被拆除。寺廟的建築材料被挪作他用。
宜都縣長認定寫經寺的廟產 “原為匡、劉、陳三姓所施,絕非住持積蓄所致。矧匡、劉、陳不悉施於何年,既無碑碣可考,亦無冊籍記載,代遠年湮,相傳於斯,歷來有冒充施主後裔以挾持住持”。
祖泰等人通過闡述寫經寺周邊為山峰環繞,無俗世之人來證明寫經寺的廟產(莊佃)是該廟僧人開拓而來。宜都縣長則語焉不詳、前後矛盾,認定寫經寺廟產為三姓氏所施,但又不能拿出確鑿證據。宜都縣府的目的在於否定寫經寺廟產非住持積蓄而來,這就為縣府處置寫經寺廟產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根據筆者所掌握的材料,基於寫經寺住持繼承是在本寺中選擇賢者繼承或者在同宗近支推選的請款(緒登、緒寅爭住持之位造成緒登死、緒寅伏法的結局,進而導致寺廟無僧人管理,鄉紳邀請祖泰等進廟住持,祖泰系祖祥的法兄),筆者認定寫經寺屬於“子孫叢林”中的子孫繼承寺院。
地圖信息
地址:宜昌市宜都市二二三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