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清順治7年(1650年)底,清兵攻占廣州。當時,清政府雖然已經控制了浙江、福建、廣西等省,但各地反清力量仍然在活動。鄭成功在廣東南澳島起兵抗清,鄧恢、周玉為首的水上武裝則在珠江口一帶配合行動。為了對付這些反清力量,清政府推行了“界海清野”政策:建起了一條北起山東,南至今中越邊界的沿海封鎖線。一方面嚴禁船隻進出,宣布“出界以違旨立殺”,另方面強迫沿海居民向內地遷移。清政府以為這樣一來,在沿海有了漫長的無人區,就可以切斷沿海人民與鄭成功等抗清義軍的聯繫。
順治十年(1653),藩司胡章調任,上疏劾奏兩王縱兵擾民。清廷下令馬廄遷往郊外,順治十七年耿繼茂移駐福建,居民將該地開墾為種植園,種菜植桃,故該地又名為桃源,(今桃源上、下街、桃源坊處),現該地附近仍有洗馬涌(駟馬涌)等名稱。
順治、康熙年間,鄭成功以台灣為基地,高舉反清旗幟。鄭成功屢派兵襲擊沿海各地,並聯繫沿海漁民和水上居民,互通訊息,清軍因而頻頻被襲。順治十八年(1661)清廷發布“遷界令”,下令從山東至廣東沿海居民內遷50里。清廷派科爾坤侍郎來粵,負責海禁。科爾坤在三年內反覆派人巡邊,將沿海(包括新安、香山、東莞、新寧、番禺等地)漁民、水上居民、村民全部遷到廣州,劃地為界,分期向內遷移。將沿海迫遷界內的房舍田地概行拆遷,田地禁止耕種,嚴禁出海捕魚,以杜絕人民與台灣鄭氏政權的聯繫。反抗迫遷的人,更慘遭清兵殺戮。沿海民眾,倉卒遷移,野棲露宿。一時流離失所,妻離子散,不少人死亡於遷徙路上。在居民遷出家園後,清兵立即毀屋燒廬,掘墳作塹,五里一塹,十里一台,人為地造成一條千里無人的海岸線。
當時廣東巡撫李士禎,下令各縣分別安置遷入的漁民、鄉民,並準許他們搭棚建寮,暫行在泮塘西村附近寄寓。當時這一帶仍是水鄉,流浪人家多以捕魚蝦撈海產為生計,拿到第一津以西一帶出售,日久成市,故得名“移民市”。官府後為安撫民心、掩飾其“界海”暴行,改“移”為“宜”,還在街口的門樓上鑲上刻有“宜民市”三個大字的石匾。
清廷的強行迫遷,引起人民強烈反抗。康熙七年(1668),廣東巡撫王來任體察民情,上書請求清廷允許迫遷居民返回原住地。第二年,清廷允許部分地區迫遷居民返回。但直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廷平定台灣後,才廢止“遷界令”。翌年,由官府發出告示,允許被遷居民全部遷回原籍,允許漁民出海捕魚。
發展
記錄著這段苛政的“宜民市”石匾,如今收藏於廣州博物館。
二十年代末,“宜民市”拆建為馬路,“宜民市”更名為西華路。(“宜民市”的石匾現陳列在廣州市博物館)。
近三百年來,“宜民市”一帶絕大部分的民房是磚木結構的破舊平房,房屋密集凌亂,街巷狹窄彎曲。在西華路以北,東風路以南,人民北路以西,荔灣路以東的“小區”內,竟有166條街巷、5000多戶人家。當你進入這“小區”,便如身陷迷宮。一旦火警,連消邊車也進不去。由於地勢低洼和排水設施落後,常常出現“落雨大,水浸街”的窘境。
可喜的是,八十年代後期,市政府已著手對“宜民市”開發改造——整個“宜民市”將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100幢、總面積40多萬平方米的高層住宅大樓。這一帶的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積將由原來不足5平方米增至12平方米,原先百多條橫街窄巷組成的迷宮,將改造成“八縱四橫”的道路網。新住宅區內還有7萬多平方米的小園林和綠化帶。學校、商店,市政服務設施……將配套齊全,合理布局。現在二十多幢八、九層高的現代住宅樓已拔地而起。優美、安靜,富有生活情趣的居住環境,使“宜民”之說才真正變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