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車輛手續登記由車管所(站)車輛登記視窗受理。
辦理事項,責任單位,審批依據,審批流程,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
辦理事項
變更、轉移、抵押、註銷、補牌證登記等
責任單位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汽車類)
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站(機車、農用車類)
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機動車登記規定》
審批流程
車管所(站)車輛登記視窗受理、初審—領導崗審核——制發行駛證(或牌照)登記證書
申報材料
登記專用表格、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
承諾時限
1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2831號。變更登記:換髮行駛證15元。轉移登記:本所內轉移不換號牌15元;轉出所5元、轉入所115元。抵押登記:100元。註銷登記:免費。補證:15元。補牌:汽車類100元,機車70元。三輪汽車、低速汽車、拖拉機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