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區審計局

宜春市袁州區審計局

宜春市袁州區審計局,是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袁州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宜春市袁州區袁州大廈13樓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相關地方性審計法規和規章草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長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
1.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策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鄉鎮(街道)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市、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全區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屬國有資本占控投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8.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10.參與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統一組織的審計事項;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參與審計領域的國家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區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人事、財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黨務、工會、紀檢、新聞宣傳、培訓等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與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合署辦公,負責處理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物。
(二)法規和審理股。承擔地方性審計法規草案、全區審計規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參與起草全區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草案工作,承擔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
(三)財政金融審計股。組織審計國家、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街道)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市、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參與審計署統一組織的稅收征管情況、稅務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牽頭組織審計區屬金融機構、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區屬國有企業和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承擔區財政局、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國資辦、區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糧食局、區供銷合作社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牽頭起草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四)農業農村資源環境審計股。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全區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承擔區農業農村局、區扶貧辦、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組織審計區政府投資、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負有重大項目稽查職責。
(六)社會保障審計股。組織審計區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承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民政局、區醫療保障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七)經濟責任審計股。(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 行政政法審計股。組織審計區教科文衛部門及直屬單位、區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區政法部門及直屬單位、區政府管理的政法專項資金。承擔區委各部門、區人大機關、區政協機關、區政府辦、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公安局、區司法局、區統計局、區行政審批局及所屬單位和區政府駐外辦事處、群團組織、區教育體育局、區科學技術局、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九) 審計站。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全區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全區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負責協調運用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人員力量,包括抽調人員參與巡視、督查、檢查等工作。承擔區審計局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