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宜春市設立的領導機關,是中國共產黨在宜春市範圍內的代表機關;根據中共江西省委的授權,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每屆任期五年。

中國共產黨宜春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由嚴允譚贛明黃長平方艷茹石軍英徐雲涌龔法生張俊李曉楚鄭紹、王谷11名同志組成。

其中,嚴允任宜春市委書記,譚贛明、石軍英為市委副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
  • 機構簡稱: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委
  • 書記:嚴允 
  • 副書記:譚贛明、石軍英  
主要職責,工作原則,選舉任免,市委領導,書記,副書記,市委常委,秘書長,機構設定,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21年9月29日,中國共產黨宜春市第五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中共宜春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
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
全會選舉於秀明為市委書記,嚴允、孫朝輝為市委副書記。
全會選舉於秀明、嚴允、孫朝輝、黃長平、徐紹榮、方艷茹、石軍英、徐雲涌、龔法生、張俊、李曉楚11名同志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宜春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市委領導

書記

嚴允:中共宜春市委書記,宜春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譚贛明:中共宜春市委副書記,宜春市人民政府市長;
石軍英:中共宜春市委副書記、市委統戰部部長

市委常委

黃長平:中共宜春市委常委,宜春軍分區黨委書記、政治委員;
方艷茹:中共宜春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
徐雲涌:中共宜春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龔法生:中共宜春市委常委,宜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張俊:中共宜春市委常委,宜春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李曉楚:中共宜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掃黑除惡鬥爭領導小組組長。
鄭紹:中共宜春市委常委、高安市委書記。
王谷:中共宜春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秘書長

康新貞:中共宜春市委秘書長

機構設定

中共宜春市委機構設定
  • 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 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辦公室)
  • 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 市委政法委員會
  • 市委政策研究室
中國共產黨宜春市委員會
中共宜春市委機構設定表

辦公地址

宜春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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