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點軍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是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政府主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點軍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 所屬地區:湖北省宜昌市點軍區
- 局長:楊平
- 主管部門:點軍區人民民政府
領導班子成員
望 平: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綜治維穩、黨務政工、文明創建、群團組織、紀檢監察、行政審批、綜合監督執法、性別比綜合治理、宣傳與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工作。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宣傳與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行政審批與綜合監督執法股(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
張 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醫政醫管、中醫藥、醫療衛生動員、紅十字會、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健康服務、科教與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項目建設、新農合、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應急和愛國衛生等工作。分管醫政醫管股(醫療衛生動員辦公室、紅十字會)、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醫改辦)、疾病預防控制股(血地辦、防艾辦、應急辦)、財務股(會計核算中心)、愛衛辦(計畫生育協會)。
汪 俊: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規劃統計、信息化建設、計畫生育政策實施、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基層計生工作網路建設、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考評、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落實、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等工作。分管規統與計畫生育指導股、信息中心、流管站和藥具站。
機關工作人員
龍會蘭:醫政醫管、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疾病預防控制股股長。負責履行醫政醫管股(醫療衛生動員辦公室、紅十字會)、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股(醫改辦)、疾病預防控制股(血地辦、防艾辦、應急辦)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的具體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科、體制改革科、疾病控制科、醫政醫管科、中醫科、婦幼健康服務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科、科教科等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肖漢宜:規統與計畫生育指導股股長。負責履行規劃與計畫生育指導股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具體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規劃與信息科、計畫生育指導科等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梁 莉:宣傳與計畫生育發展股股長。負責履行宣傳與計畫生育發展股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具體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科、宣傳科等相關方面的相關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譚俊梅:信息中心主任。信息中心隸屬於規統與計畫生育指導股。負責履行信息中心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的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信息中心等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朱緒剛:行政審批與綜合監督執法股股長。行政審批與綜合監督執法股隸屬於醫政醫管股。負責履行行政審批與綜合監督執法股(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的具體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等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趙亞琪:計生協秘書處秘書長、愛衛辦副主任。負責履行計畫生育協會、愛衛辦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的具體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計畫生育協會、愛衛辦等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胡建軍:流管站和藥具站站長、車隊隊長。負責履行流管站和藥具站、車隊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的具體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流管站、藥具站等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李彩云:財務股股長。負責履行財務股(會計核算中心)的工作職責,並承擔相應的具體工作。對口承接市衛生計生委財務科、人事科等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望運芬:財務股工作人員。承擔財務股(會計核算中心)相應的具體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董涵雨:財務股工作人員。承擔財務股(會計核算中心)相應的具體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汪俊純:辦公室工作人員。承擔黨政綜合辦公室相關方面的相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職責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接上級工作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安全保密、綜合治理、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監管、紀檢監察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管理及政務信息報送;組織協調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後勤服務及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規統與計畫生育指導股:擬定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建設規劃,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擬訂全區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並組織考核、評估;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信息中心:承擔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衛生計生統計信息工作;研究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人口發展功能區編制工作。
醫政醫管股:擬定全區醫療機構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的有關政策規範、標準、辦法;監督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劃和服務規範;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全區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協助做好醫療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對全區重大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調查處理;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區中醫藥資源配置;組織實施省、市中醫醫療機構管理規範、醫療質量和技術標準、服務規範;負責全區中醫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等科技、教育和重點專科和學科發展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動員辦公室和區紅十字會的具體工作。
行政審批與綜合監督執法股:監督檢查國家、省、市衛生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綜合性衛生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研究;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律法規諮詢、解釋工作以及信訪維穩工作;負責起草政策研究報告等工作;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和協調,按照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實行統一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執法;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和重大醫療衛生、計畫生育違法案件,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
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擬定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對策措施,推動各地開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組織協調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重大先進典型的宣傳報導;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新聞和信息發布,協調處置媒體反映的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問題。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股:擬訂全區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和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鄉村醫生等農村衛生計生人員的管理與人才培養工作;收集、分析農村和社區居民健康狀況信息,檢查農村衛生政策落實情況。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全區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建設和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組織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巨觀政策與改革發展措施並組織分析、評估;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指導、組織、推進全區醫改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省藥品增補目錄;貫徹落實省、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基本藥物的招標採購工作,負責組織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監測;負責基本藥物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等綜合協調。
擬訂全區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擬訂全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規劃和基層防保組織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協調各地各部門開展血吸蟲病、寄生蟲病的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全區血吸蟲監測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職責。
承擔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緊急醫學救援的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建與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協調全區有關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動的衛生防病保障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承擔區委區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區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組織貫徹執行上級衛生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對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實行統一管理、分帳核算;負責提出國家、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基建投資及其他資金的安排意見與管理;協調監督國外衛生貸款在區的立項與實施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工作;監督檢查全區衛生計生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與使用;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計生)資源配置;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和計畫生育機構建設標準和建設規劃,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實施國家、省、市關於衛生裝備的標準。擬定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辦理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各類人員因公出國(出境)政審手續;承擔醫療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參與擬定全區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加強全科醫生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負責全區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承擔對外交流、合作、援助等有關工作。
擬訂全區愛國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和廣泛發動民眾共同開展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狀況監督檢查;負責全區衛生城市、衛生城鎮、衛生鄉村、衛生先進單位的建設和考核管理;指導、協調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成果;組織開展健康宜昌全民行動和健康城市創建工作;指導全區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負責全區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檢查督辦;負責城區除四害工作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改廁項目和協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