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點軍區應急管理局

宜昌市點軍區應急管理局

宜昌市點軍區應急管理局是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宜昌市點軍區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點軍區應急管理局
  • 隸屬: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有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街辦)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起草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承擔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協調和管理全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火災預防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街辦)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對照上級部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制定全區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承擔全區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應急、安全生產、減災救災等議事協調和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六)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防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有關職責

與點軍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利和湖泊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等防治工作。會同點軍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點軍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3.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利和湖泊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雨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河流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建立防護體系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必要時,點軍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4.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按照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的職責分工,執行區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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