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區農林水局

宜昌市猇亭區農林水局

宜昌市猇亭區農林水局成立於2002年2月,現內設辦公室、水利股、林業股、農村經營管理科(掛區農村“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牌子),下設農業綜合開發中心和河道堤防管理段兩個二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猇亭區農林水局
  • 成立時間:2002年2月
  • 內設機構:辦公室、水利股等
  • 職能:負責農業行政管理工作等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宜昌市猇亭區

主要職責

(一)擬定農業、林業、水利中長期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國家、省、市關於農業、林業、水利等涉農方針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涉農法律法規的實施。
(三)負責農業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動植物防疫計畫;負責動物檢疫和動植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承擔區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指揮部日常工作;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科技推廣、農業綜合開發、農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
(四)負責水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水利設施、河道堤防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水利規費的徵收;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五)負責林業行政管理和林業執法工作;負責植樹造林、森林資源管理、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負責有關林業規費徵收;承擔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六)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村“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監督工作;負責依法對農村財務進行審計;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產、土地承包的管理和村級財務公開工作;參與有關農產品流通與加工、農村信貸、農業保險、農業補貼的政策制定。
(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中心和河道堤防管理段的管理。
(八)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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