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港航管理局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是宜昌市交通局管理的正縣級事業單位,具有全市航運、港口和地方航政、航道及規費征稽管理職能。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是宜昌市交通局管理的正縣級事業單位,具有全市航運、港口和地方航政、航道及規費征稽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協助水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市水路交通管理辦法和實施意見,經市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
(二)參與編制全市水運發展戰略和港口、航道、航運發展規劃,提出港口區域界線方案,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港埠經營的監督管理和港口建設、保護。
(四)負責水路運輸管理工作。審批並管理營業性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港口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發放經營許可證;管理水路運輸票據和單證,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五)負責地方航道及航道設施的管理養護和建設。審批與通航有關的攔河、跨河、臨時建築物的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擬定航道技術等級;組織航道建設計畫的實施;負責發布內河航道通告。
(六)負責地方港航監督和船舶檢驗工作。包括船舶設計圖紙審批、船舶檢驗發證、船員培訓考試發證、防止船舶污染長江水域、船舶修造業行業管理、水上安全管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水路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上解、使用、管理。
(八)維護水路交通市場秩序,調解糾紛;按委託許可權依法查處違反水路交通法規的行為。
(九)指導縣市港航管理及港航監督工作。
(十)指導全市港航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職責。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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