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縣農業農村局

宜川縣農業農村局

宜川縣農業農村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延安市委辦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延安市關於縣區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延市辦字〔2019〕3號)和中共宜川縣委、宜川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宜川縣機構改革方案》(宜字〔2019〕9號),縣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宜川縣農業農村局局長:馬耀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川縣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Yichuan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馬耀祥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機構設定,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農工辦)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縣農業農村局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三農”工作的重大決策,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暑和要求,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等,負責處理縣委農工辦日常事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縣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統籌研究和組織擬定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統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二)督促檢查黨在農業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督促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農業農村有關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調查處理農業農村工作中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全縣農業農村發展情況和有關農業農村政策的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供縣委縣政府決策參考;參與縣委有關農業農村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並進行巨觀指導、督促檢查,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四)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六)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蘋果、蔬菜、畜禽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八)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九)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警預報及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二)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擬訂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全縣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擬訂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三)組織、協調、指導、實施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擬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農田灌溉、排水、灌溉試驗、農村節水工作,組織實施節水灌溉、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泵站建設與改造工程建設,擬訂年度建議計畫、應急工程整治和其他資金建議計畫,組織實施中央和省補助的全省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
(十四)研究提出漁業發展戰略、規劃計畫、技術進步措施和重大政策建議;負責漁業行業管理,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研究擬定漁業科研、技術推廣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研究擬定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政策措施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管理。
(十五)制定並督促實施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辦法、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向上級申報項目;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安排和調整,審批項目實施計畫,並指導、督促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組織竣工項目驗收,加強工程建後管護,不斷最佳化農牧業結構。
(十六)統一規劃布局全縣基本農田整治,制定製度標準並組織實施,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基本農田驗收考核和上圖入庫,謀劃和儲備項目,紮實做好項目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切實做好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實現項目建設管理精細化。
(十七)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引進、培育及保護。
(十八)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九)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參與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並承擔監管工作。
(二十)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統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中省市縣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職責分工

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機構設定

宜川縣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不設定。

行政編制

宜川縣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縣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宜川縣農業農村局局長:馬耀祥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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