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縣農業局

根據《中共宜君縣委宜君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君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君發〔2015〕9號),宜君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在宜君縣農業局。宜君縣農業局(宜君縣畜牧獸醫局)是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君縣農業局
  • 所在地:陝西省銅川市宜君縣
  • 屬    性:政府機關
調整職能,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調整職能

承接已由省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全面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擬定全縣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化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指導組織實施;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起草有關農業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總量平衡、結構合理。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設,經批准後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退耕還林後續產業項目。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服務體系、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四)承擔提升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和執法。
(五)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動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縣內動植物(除森林、野生動物外)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的種植物檢疫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六)擬定全縣農業產業經營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資料的年度和中長期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農用地、草原、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和科學利用。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申報及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九)組織實施農業相關產業技術標準,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種子(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和農業機械等農用產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和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一)主管農業涉外工作。開展農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審查農業重大引進項目。
(十二)負責全縣糧食、水果、畜牧、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等技術推廣及開發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縣農業局(縣畜牧獸醫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農藝師1名。
中共宜君縣農業局委員會領導設定按照《中共宜君縣委關於調整有關部門黨組設定的通知》(君字〔2015〕21號)檔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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