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縣文化和旅遊文物局

宜君縣文化和旅遊文物局

宜君縣文化和旅遊文物局,是宜君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君縣文化和旅遊文物局
  • 隸屬:宜君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方面的政策措施,起草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工作促進政策、工作規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統籌協調全縣文化、旅遊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加強區域文化旅遊交流合作。
(三)負責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廣播電視重大工程。指導基層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設施建設。統籌規劃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工業旅遊、體育旅遊等旅遊新產品、新業態的規劃開發。
(四)指導管理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制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民俗旅遊、鄉村旅遊,推動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全縣旅遊形象推廣,推進全域旅遊。負責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諮詢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全縣文物考古、保護和博物館的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文物資源普查調查,擬定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文物遺產相關工作。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和發展,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六)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對文化和旅遊市場安全生產和經營、文物安全、廣播電視安全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的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出版、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全縣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載體傳播視聽節目,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管理全縣廣播電視專用網、專用頻段頻率和接收發射設施設備,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八)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方面的對外宣傳和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負責全縣旅遊文物普查及學術科研工作。組織旅遊、文物資源的普查;負責文物徵集、文物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導全縣旅遊文物學術和科研工作;指導全縣文物、博物館和旅遊社團工作。
(九)參與擬定全縣城鄉建設發展規劃,負責文化旅遊功能區規劃工作。
(十)參與擬定全縣文化旅遊產業投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論證、審核重大文化旅遊項目,參與監管項目建設實施。
(十一)負責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的前期審查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三)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將有關行政許可及關聯的政務服務職責劃轉到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具體劃轉按照全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及審定的劃轉事項目錄實施,劃轉前仍由縣文化和旅遊文物局承擔,劃轉後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

現任領導

李 鵬 局黨組書記、局長
郭延平 縣文管所所長
何 甲 遊客服務中心主任
郭 濤 雲夢山景區管理處主任
彌會軍 福地湖景區管理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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