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類變數

定類變數又稱“定類尺度”。根據定性的原則區分總體各個案類別的變數。例如,人的性別可區分為男性與女性兩大類,居住地可分為農村、城市、縣鄉鎮三類。設計定類變數的各個類別時,應當符合周延互斥性的原則,例如,性別分為男、女兩類,它既概括了人的性別的全部類別,同時類別之間又具有互斥性。定類變數在形式上還具有對稱性和傳遞性。所謂對稱性,是指A對B的關係,亦即為B對A的關係。所謂傳遞性,即:如果A=B,並且B=C,那么A=C。結合起來就是如果A與B同類,則B與A也同類;如果A與B同類,並且B與C同類,則A與C必定同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類變數
  • 類別: 變數的一種
  • 功能:定類變數的值只能把研究對象分類
  • 兩個原則:類與類排斥,研究對象均有歸屬
  • 層次:變數層次中最低
定類變數的值只能把研究對象分類,也即只能決定研究對象是同類抑或不同類,具有=與≠的數學性質。例如性別區分為男性和女性兩類;出生地區分為農村、城市、城鎮三類;民族背景區分為漢、蒙、回、苗、壯、藏、維吾爾等;婚姻狀況區分為未婚、已婚、分居、離婚、喪偶等類。這些變數的值,只能區別異同,屬於定類層次。設計定類變數的各個類別時,要注意兩個原則。一個是類與類之間要互相排斥,也即每個研究對象只能歸入一類;另一個是所有研究對象均有歸屬,不可遺漏。例如性別分為男女兩類,它既概括了人的性別的全部類別,同時類別之間又具有排斥性。
描述定類變數的主要統計圖:圓形圖,條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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