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銀行對外貿企業在經營中需經常占用的流動資金而發放的貸款。主要是解決企業為完成進出口商品流轉計畫、進出口商品生產計畫或商品供銷計畫所需要的經常性占用的周轉資金。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計畫和資金周轉計畫,向銀行提出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後,一次劃出,轉入企業存款戶周轉使用,貸款額度一年一定,一般不作調整。對季節性變化較大的企業,年中可在貸款額度內適當調整二、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