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規劃。研究擬訂全縣衛生健康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縣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相關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地方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責任,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定遠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 會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全縣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全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機關印章保管、考勤、行政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和調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保密、雙擁、統計、招商引資、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重大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協調衛生健康系統平安建設,消防工作。協調各股室參與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負責所屬醫療衛生健康單位國有資產、專項資金監督管理;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財務及衛生統計工作。
(二)落實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員年度考核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報名考試、職稱評審、資質評定工作以及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
承擔健康定遠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有關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組織起草衛生健康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來信來訪,信訪案件的查處,普法宣傳和相關法律、法規諮詢。承擔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行業糾紛工作。負責網路輿情和行風政風熱線及相關熱線、信箱工作。承擔縣政務服務衛生健康視窗的管理服務工作。
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股(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應急辦公室、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股、職業健康股)
組織實施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擬訂血吸蟲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發生和疫情蔓延。
承擔全縣衛生應急、緊急醫學救援和防疫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和推進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承擔食品安全標準宣傳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擬訂全縣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醫政醫管股(藥政管理股、體制改革股)
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政策規範、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重要
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承擔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七)基層衛生健康股(婦幼健康股)
擬訂全縣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衛
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擬訂全縣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八)科技教育股(宣傳股)
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九)老齡健康股(健康產業促進股)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
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
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全縣健康產業規劃推進、政策制定和重大問題、重大項目協調等相關具體工作。
( )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
承擔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中醫藥發展與服務管理股
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中醫藥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協調中醫藥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管理和組織實施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工作,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承辦中醫藥師承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業務進行指導,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督辦重大中醫醫療違法案件。
(十二)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性、民眾性公共衛生活動。加強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工作。配合指導農村改廁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領導職數13名。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主任:袁娟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