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審計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和以上職責調整,縣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執行國家、省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研究擬定審計、財經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縣本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縣本級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遠縣審計局
  • 所屬地區:定遠縣
  • 管理範圍:審計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綜合股,(三)基建投資股,(四)行農股,(五)財經股,(六)縣經濟責任,單位成員,

主要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和以上職責調整,縣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執行國家、省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研究擬定審計、財經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縣本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縣本級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長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糾正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縣直各部門(含直屬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鄉、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5、縣政府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根據授權審計的中央、省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財政收支及其他事宜。
8、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財務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竣工決算、結算的投資效益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相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六)按規定對本縣科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監督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負責審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根據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有關規定,負責審計信息上報、披露、審計信息發布,為領導機關經濟決策提供依據。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局機關文電處理、統計、信息、保密、信訪、行政後勤和檔案等各項事務;管理審計事業經費;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組織和指導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負責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的草擬、修改和報批;審核與覆核縣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建議書和審計決定;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審計質量控制工作;負責與紀檢、監察、法務部門在查處大要案工作的聯絡和移交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

(三)基建投資股

負責對建設系統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組織對縣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對重點建設項目(公益性項目、基礎設施項目)竣工決算的審計;負責對縣國有或國有控股施工企業和房地產企業的審計監督;注意發現建設領域經濟案件線索並協助紀檢、法務部門對大要案審計查證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行農股

負責審計縣直黨、政、群、人大、政協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檢法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資金使用效益及其所管理的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及受縣政府委託由其他單位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對鄉鎮資金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財經股

負責審計縣經貿、交通、糧食等部門財政、財務收支和所屬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及其他所屬單位的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審計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鄉鎮政府財政預、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和使用效益及財稅征管情況;負責對本縣屬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負責審計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縣經濟責任

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對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審計縣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單位成員

局長、黨組書記:朱正芝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副局長、黨組成員:孫邦德 分管基建投資股、行農股,同時負責抓好招商引資、紀檢、黨支部、審計信息、新農村建設和“五年行動計畫”實施等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倪正才 分管經濟責任審計局、綜合股,同時負責抓好機關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創建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副局長:劉勤芳 分管財經股,同時負責抓好計畫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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