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3〕104號)和《定西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定政發〔2013〕128號)精神,定西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對食品生產環節監督管理、檢驗檢測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留對食品包裝容器、包裝材料、生產經營工具的監督管理。
2、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決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市質量振興工作,履行市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2、加強涉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組織實施。
(二)管理全市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發布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公報,建立產品質量分析報告制度。負責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測工作。負責不合格產品企業後處理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分類監管。統一管理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實驗室認證認可工作。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建立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網路。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仲裁鑑定。
(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認證認可等方面的違法行為。
(四)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制定和組織落實提高全市質量發展水平的政策、規劃和措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承擔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和企業質量信用檔案資料庫建設。組織質量獎評審、申報工作。組織開展質量興企活動。實施品牌發展戰略,組織開展知名品牌示範區創建工作。
(五)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制定和組織落實提高全市標準化水平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總結推廣先進的標準化管理經驗和方法。宣傳貫徹國家標準,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企業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執行。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工作。
(六)管理全市計量工作。組織建立全市計量標準,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全市量值傳遞。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對所轄縣(區)和企事業單位建立的最高計量標準和市級次級計量標準、檢定檢測機構、計量檢定人員實施資格審查、培訓、考核發證及其證後監管。依法對計量器具的製造、使用、修理、進口和強制檢定實施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及市場計量行為。
(七)依法對全市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及檢驗檢測。會同市節能主管部門對高耗能特種設備實施節能監管。負責一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事故的統計分析。
(八)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組織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對安全認證的產品實施強制監督管理。負責法定質量檢驗機構的審查認可和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施資格認可。
(九)組織制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管理指導協會工作。
(十)負責全市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申報、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查處生產環節產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認證認可等方面的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冒牌產品等違法行為。按照上述分工,兩部門應密切配合,嚴厲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二)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加工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採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加工環節採取措施加以處理。
(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由市編委另行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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