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規劃局

定西市規劃局是定西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西市規劃局
  • 所屬部門:定西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 所屬地區:定西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定及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城鄉規劃規範性檔案、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全市的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的編制、報批及實施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各縣區縣城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鎮規劃編制及實施工作;負責會同有關單位編制市區城市規劃區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負責市區城市雕塑並指導監督縣區城市雕塑規劃工作;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審查。
(三)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地塊用地性質及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等規劃指標的確定,制發規劃條件通知書;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選址和布局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核定建設項目用地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範圍、開發強度等,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橋樑、管線等市政設施工程和園林綠化景觀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規劃竣工驗收等批後管理工作;參與並協調省市重大項目在市域範圍內的選址工作。
(四)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加強規劃效能監察,制止、糾正違反城鄉規劃、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突出問題行為,依法查處市區城市規劃區內除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權以外的違反城鄉規划行為;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受理與城鄉規劃工作有關的舉報、控告等工作。
(五)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含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等)和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編制以及做好相關普查、申報、保護監督工作。
(六)負責市區規劃展示和宣傳工作;負責市區城市規劃測繪及成果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和規劃編制管理新技術推廣套用等工作。
(七)負責管理下屬單位。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單位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老幹部工作;負責有關財務、審計、統計政策規定在本系統的貫徹落實;負責單位資金管理和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行業職工繼續教育、崗位培訓;負責機關職工考核、後勤接待、財產管理、車輛調度、計畫生育、安全衛生等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編制科
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的編制、評審、報批、審批、備案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縣區、鄉鎮、村莊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備案和實施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督促檢查全市城鄉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含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等)的規劃編制以及做好相關普查、申報、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規劃竣工驗收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通知書》;負責組織調查研究城市發展,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工作。
(三)工程規劃科
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築工程和市政園林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築工程和市政園林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條件通知書》的制發,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築工程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各類市政工程和園林綠化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的評審及審批工作;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築工程和市政園林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核定通知書》的制發,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出具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核意見等工作;負責市區城市規劃區內臨時建築和私人宅基地建房相關規劃手續辦理工作。

事業單位

(一)定西市規劃研究所。科級事業單位,承擔全市及市區城市規劃區內相關規劃調查研究、規劃業務技術把關等工作。
(二)定西市測繪信息中心。科級事業單位。負責城市勘察測繪工作和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定西市城鄉規劃執法監察支隊。科級事業單位。 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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