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興縣國土資源局是縣政府管理全縣土地、礦產、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加掛“定興縣測繪管理辦公室”牌子。經批准內設6個股室:辦公室、執法監察股、建設用地股、地政股、計財股、地質礦產股。下設事業單位包括: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各基層國土資源所。2012年3月經縣編辦批准“定興縣測繪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定興縣地理信息局”,在定興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加掛“地理信息科”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興縣國土資源局
- 位於:定興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執法監察股,建設用地股,地政股,地質礦產股,計財股,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保證其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有效實施。研究制定與國家、省國土資源管理法規銜接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和具體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編制全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
(3)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制止和查處各類國土資源的違法違規犯罪行為,承辦國土資源案件的裁決、複議、訴訟工作和有關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4)實施全縣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6)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7)負責全縣土地的分等定級和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備案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取土用地的審批和審查、報批工作。
(8)依法管理全縣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初審、登記發證;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9)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10)依法徵收國土資源規費,按規定安排、使用、監督有關專項資金。
(11)負責依法履行測繪管理職能。(12)承辦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掌握本單位全面情況,協調各部門間工作,上報下達,反饋信息,督查催辦,調查研究;負責起草本局的綜合性檔案及有關文字材料;負責文書處理﹑印鑑使用﹑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定案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各種會議會務工作;負責處理行政事務﹑機關事務﹑日常接待工作;負責全局的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承辦局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計畫生活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工作目標考核工作;承辦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基層國土資源所規範化建設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執法監察股
負責對全縣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土地規劃﹑計畫﹑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土地登記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和實施全縣土地利用情況的巡查工作,依法制止和查處各類土地違法、違規、犯罪行為,協助司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強制執行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國土資源的信訪工作;負責對本級和下級行政執法人員履行管理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承辦土地權屬糾紛的調查處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設用地股
負責承辦全縣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和土地徵收工作;負責全縣臨時用地的審批管理和取土用地的審批及審核、報批工作;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回和政府收購儲備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負責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政股
負責編制﹑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實施農地用途管制;負責全縣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地籍管理和地類、權屬、面積審核;組織實施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全縣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負責地價評估的備案工作。
地質礦產股
負責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計畫、計畫;負責承辦全縣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初審﹑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礦產資源秩序的治理整頓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查處部門監管領域各類非法開採和儲存礦產資源行為以及形成的非法占地、破壞耕地違法案件;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財股
負責對局機關和國土資源所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和固定財產進行監督管理;負 責全縣國土資源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收繳、罰沒收繳和票據審驗工作;承辦縣撥付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收入與上繳情況;負責編制全局年初預算和年末決算,執行收支計畫;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勞資工作;負責政府採購;會同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擬定本行政區域地理信息發展規劃、計畫及行業管理政策,指導產業發展;組織管理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管理地方測繪基準;管理和維護地理信息基礎設施和測量標誌;承擔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資質、標準、成果質量、項目備案及地理信息獲取與套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負責涉密地理信息的監督管理;查處地理信息違法案件;承擔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管理基礎測繪成果,組織、指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負責數字城市基礎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科技推廣工作;承辦本級政府及上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定興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隸屬定興縣國土資源局管理。主要職責:負責在全縣範圍內選擇和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承擔土地開發復墾項目的初審、勘察、申報、監督實施和初驗等工作,協助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後備資源調查,編制全縣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規劃和計畫,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諮詢、服務和評價等工作。
(二)下設國土資源所工作職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土地、礦產、測繪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土地、礦產、測繪行政管理職能;做好耕地保護的動態巡查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及鄉鎮企業用地審核的前期工作;做好土地、礦產等基礎性統計工作;協助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承擔有關信訪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村鎮和 個人等國土資源權屬糾紛的調處核實工作;參與統一征地、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及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承辦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