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股定息是中國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中的一個步驟。全行業公私合營以後,國家在派公方代表參加對企業管理的同時,還對資本家原有財產標定股份,並按一定的比例 (一般為5%) 核定股息。這樣,企業不論盈虧,資本家都固定從企業得到一定的利息。定息從1956年起支付,原定7年,後又延長3年於1966年9月停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股定息
- 時間:1956年
定股定息國家對資本家原有的生產資料進行清理估價,以核實私股股額;在合營期間,每年發給資本家5%的股息。定股,就是對私企主的生產資料估價定股。到1956年底,全國私股共為24億元。定息,就是國家給私股每年發5%的股息。每年共付股息一億二千萬元。十年之後,股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