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按照租種土地的面積給地主繳納契約規定的實物地租。租額通常占總收穫物的五成左右,也有高達七成、八成者。定租是由分租發展而來。在定租形式下,地主不干預生產活動,佃農可以發揮獨立經營的主動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租
- 注 音:dìnɡ zū
- 【定 義】:舊中國封建地租的一種
- 類型:詞語
【詞 目】定租
【定 義】舊中國封建地租的一種。地主在出租土地時,規定佃戶每年應交的確定數額的地租。
【詳細解釋】 亦稱“定額租”、“額租”。徵收實物地租的方式之一。
【交納方式】一種是定租呆交,即不問年成豐歉,都要按規定的租額交納,又稱“包租”、“鐵板租”、“死租”。另一種是定租活交,若遇荒年歉收可酌量減租或緩交,減交的數額和緩交的年限由地主決定,又稱“花租”、“軟租”、“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