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常參官書罰敕

《定常參官書罰敕》是唐代李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定常參官書罰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定常參官書罰敕
文武常參官,承前朝參不到,台司皆據品秩書罰。其中班位雖同,俸入懸隔,一例書罰,事未得中。宜自今已後,檢點不到,據所請料錢,每貫罰二十五文。其疾病為眾所知者,不在罰限。餘任準台司往例處分。

作者簡介

李昂(809—840)唐朝皇帝,唐穆宗第二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為宦官王守澄等擁立。827—840年在位。在位期間,朝臣朋黨傾軋,官員調動頻繁,政權乃至皂帝廢立生殺,均操宦官之手。後起用李訓,鄭注,意欲剷除宦官。大和九年(835年),李訓引誘宦官參觀所謂“甘露”,企圖一舉將其消滅,但事情敗露,宦官大肆誅殺朝官,史稱“甘露之變”,事後,為宦官所鉗制,慨嘆自己受制於家奴,不如周赧王、漢獻帝。開成五年(840年)抑鬱病死,廟號“文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