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是定安縣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改善提升森林及濕地生態環境質量制定的方案。
定安縣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2016〕77號)精神,改善提升我縣森林及濕地生態環境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九次、十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基本理念,嚴守生態底線,以擴大和最佳化生態空間為目標,切實解決現存的生態問題,建設生態定安,著力推動科學發展,實現綠色崛起。
二、總體目標
以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改善、不能變差為標準,用5年時間,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使天然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濕地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森林及濕地保護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構建森林及濕地資源現代化監測網路,形成比較完善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管理體制機制。到2020年,全縣森林覆蓋率穩定在49%以上,全縣森林蓄積量保持在430萬立立米以上,全縣共完成生態修復3875畝,濕地面積穩定在5萬畝。
三、實施範圍
(一)全縣以森林及濕地資源分布為主體的林區林場、濕地公園;
(二)高速公路沿線兩邊範圍及城市綠化、城市園林沒有覆蓋到的城鄉結合部;
(三)全縣公益林、天然林範圍內的低質低效林、殘次林及災毀林地;
(四)景區、居民集中生活區的周邊和重要交通幹線、破損山體及災毀林地。
四、實施行動
(一)老殘林更新行動。開展全縣橡膠、桉樹等成過熟林的摸底調查,積極推動公益林,特別是天然次生林分布區內成過熟的橡膠、桉樹等老殘林更新改造,結合全省林業系統開展林木採伐審批“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專項行動,提高老殘林採伐審批效率,進一步規範林木採伐程式。對採伐後的老殘林及時進行造林更新,加強森林撫育,提高森林的生態服務功能。至2020年,全縣共完成老殘林更新改造面積1500畝。(牽頭部門:縣林業局;配合部門:各國營農(林)場;各鎮政府負責落實)
(二)“四邊”復綠行動。“四邊”指城邊、路邊、村邊、水邊,繼續開展這些區域的造林綠化工作。通過人工造林、景觀改造、補植等措施,恢復森林植被,提高這些區域的景觀綠化效果和森林水土保持能力。至2020年,全縣共完成“四邊”綠化造林1925畝,其中完成村邊綠化1025畝、城邊綠化100畝、路邊綠化500畝、水邊綠化300畝。(牽頭部門:縣林業局;配合部門:縣住建局、縣環城委、縣交通局、縣水務局;各鎮政府負責落實)
(三)低質林林相提升行動。積極推進天然次生林、桉樹多代萌芽林、橡膠、加勒比松、馬占相思等低質林的林相改造。一是對天然次生林中的疏林地,通過封山育林及補植鄉土樹種等措施,營造生態效益高、景觀效果好的闊葉混交林,提升林分質量。二是在我縣現有的桉樹多代萌芽、橡膠、加勒比松、馬占相思等人工林中,對未能充分發揮所在立地生產潛力的林分,採取大強度擇伐改造、補植、施肥、修枝等綜合技術措施,促進林分質量的提高,改善林分林相。(牽頭部門:縣林業局;配合部門:各國營農(林)場;各鎮政府負責落實)
(四)損毀山體修復行動。繼續開展對位於景區、居民集中生活區的周邊和重要交通幹線、河流湖庫直觀可視範圍內的工礦廢棄地及破損山體實施復綠。至2020年,全縣力爭完成損毀山體修復450畝(牽頭部門:縣國土局;配合部門:縣林業局、縣環城委、縣交通局、縣水務局;各鎮政府負責落實)。
(五)濕地保護與恢復行動。結合“多規合一”工作,對全縣範圍內的濕地資源劃定生態紅線,進行嚴格保護,建立重點濕地監測網路,確保全縣濕地面積穩定在5萬畝;完成南麗湖國家濕地公園建設;對全縣範圍內濕地資源的摸底調查,確定濕地修復任務,開展南麗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整治修復,確保濕地得到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恢復。(牽頭部門:縣林業局;配合部門:縣環城委、縣住建局、縣南管委、縣水務局;各鎮政府負責落實)
(六)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行動。深入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瓊府辦〔2015〕27號),認真執行政府間、林業部門間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雙線”目標責任制,以松材線蟲病預防,薇甘菊、椰心葉甲、椰子織蛾、金鐘藤、檳榔黃化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綜合治理為工作重點,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和檢疫監管工作,認真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確保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到2020年,全縣主要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3‰以下,無公害防治率達到85%以上,測報準確率達到90%以上,種苗產地檢疫率達到100%。(牽頭部門:縣林業局;配合部門:縣環城委;各鎮政府負責落實)
(七)森林防火和違法違規行為打擊行動。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落實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長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和山頭地塊,加大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機構和森林消防隊伍,制定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演練,不斷加強森林火災防控機制。至2020年,全縣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3‰以下。對全縣範圍內違法占用林地和濕地情況進行徹底摸底清查,對存在相關問題的企業、單位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加大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力度,對涉林違法犯罪堅持“零容忍”。聯合開展打擊非法侵占林地及濕地、盜伐濫伐、違法違規野外用火、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破壞濕地資源、在公益林區內採石(礦)采沙、非法經營加工木材、森林火災違法犯罪、破壞古樹名木及盜運風景樹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加強監管,依法追究嚴重破壞森林及濕地生態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一旦發現違法行為,立即責令停止,並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努力恢復森林及濕地的生態結構與功能。(牽頭部門:縣林業局;配合部門:縣水務局、縣國土局、縣環城委、縣南管委、縣農業局、縣工商局;各鎮政府負責落實)
五、實施時間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6年8月-2016年9月)。制定實施方案,完成相關協調機構組建工作。
(二)重點實施階段(2016年10月-2018年12月)。全面啟動老殘林更新行動、“四邊”復綠行動、低質林林相提升行動、損毀山體修復行動、濕地保護與恢復行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行動、森林防火和違法違規行為打擊行動等七大行動。
(三)提高鞏固階段(2019年1月-2020年9月)。繼續鞏固實施老殘林更新行動、“四邊”復綠行動、低質林林相提升行動、損毀山體修復行動、濕地保護與恢復行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行動、森林防火和違法違規行為打擊行動等七大行動。針對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前期工作還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力量進行鞏固、完善;建立完備的檢查考核體系,形成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
(四)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根據工作考核辦法及各相關單位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要求,結合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工作完成情況,對各鎮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成果進行考核驗收,並將考核結果進行通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仼以及縣林業局、縣環城委、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農業局、縣森林公安局、縣南管委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各鎮鎮長、各國營農(林)場場長為成員的定安縣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縣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林業局,負責全縣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日常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林業局局長周傳澤兼任。各鎮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指導機構,由分管領導具體抓、全方位協調,切實落實本方案。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法定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責任義務,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
(二)建立多渠道投融資機制。針對全縣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工作,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要多渠道籌措資金,促進相關工作深入開展。
(三)建立約談制度。建立分級約談制度。對於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工作不力,實施過程拖延、推諉、扯皮以及不作為和亂作為的,各有關單位要依據職能分工,對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對於工作進度嚴重滯後或造成嚴重生態破壞的鄉鎮,縣政府將對鄉鎮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