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住房保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規劃和建設、村鎮規劃和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實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策和規章以及發展規劃、計畫,進行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內設機構:行政辦公室,城鄉規劃股
  • 職責:負責全縣房地產業行業管理
  • 副局長:和軍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責任分工,

主要職責

(二)擬定本縣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級本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指導本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負責全縣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指導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參與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指導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屋面積測繪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危房管理、房屋徵收拆遷工作。
(四)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作;負責全省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縣政府交辦的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評審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指導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建設;指導城市燃氣、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率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
(六)擬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指導村鎮規劃編制、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的建設。
(七)指導和監督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和工程招投標;參與縣內大中型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建設企業參與外地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八)貫徹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組織制定本縣給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和各類定額,擬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和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九)貫徹執行國家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指導監督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工作;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實施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增持。指導和檢查全縣各類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擬定全縣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負責在全縣範圍內對國家和省有關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觀測執行情況進行稽查,依法對建設行業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稽查和處罰。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檔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三)負責本系統人才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全縣城鄉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檢查指導各鎮住房和建設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定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5個股室:
(一)行政辦公室(信訪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及政務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承擔安全、保密、統計和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管理城鄉建設檔案;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城鄉規劃股
擬定和監督實施全縣城市和村鎮體系規劃;負責縣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公布的重點控制區域內的總規、控規、重大項目修編及建築方案的審核;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城鄉規劃執法監察;指導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監督執行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三)建築工程管理股
擬定規範全縣建築市場各主體行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監督執行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全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築監理單位、勘察設計諮詢、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資質標準;組織管理建築施工工地安全生產工作。
(四)執法監察管理股
監督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擬定地方性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普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市監察;指導城市燃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五)建築節能和科技股
擬定全縣建築技能的正常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建築節能標準的制定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擬定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六)住房保障股
貫徹中央、省住房保障政策並具體實施;承辦中央及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事項;組織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城鎮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責任分工

局黨委、黨組書記、局長陳勇:主持局黨組、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長和軍林:分管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聯繫縣城鎮開發建設總公司。負責協調南麗湖、大龍門、見龍大道項目。
副局長周裕云:分管工程項目申報與實施、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建設,聯繫縣住房與房產管理局、定安東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縣建築設計室、定安瓊建造價諮詢公司。負責協調大仙溝、大龍湖、大雷鳴、濱江新城等項目。
副局長莫開進:分管辦公室行政、建築工程管理、市政和建築市場執法監察,協助規劃管理工作,聯繫縣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協調丁湖路、大新竹、塔嶺工業園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
副局長鬍克:分管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聯繫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主任科員莫凱:分管黨務、政工、紀檢監察、清欠辦、工程招投標、工會。聯繫縣建環燃料公司、縣紅磚廠、縣磚瓦廠。負責協調大黃竹等項目。
副主任科員蘇大秀:分管建設節能科技、人防工作,協管建築工程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聯繫縣建築公司、縣二建公司工作。
副主任科員程守銘:分管燃氣安全管理、辦公室財務和後勤、計畫生育、縣下達的中心工作,聯繫包點村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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