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南縣司法局
- 地址:定南縣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司法處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規定,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縣依法治縣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
(三)管理、監督和指導全縣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縣公證處和公證業務工作。
(五)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監督和指導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司法助理員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組織、管理、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
(八)管理、監督、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九)管理、監督、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負責全縣司法考試工作。
(十一)管理、監督、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及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幹警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內外聯繫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調研信息、文秘、信訪、統計、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處罰、國家賠償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工作;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管理和指導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幹警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股
(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縣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檢查全縣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考核工作;指導全縣法制新聞工作;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考試工作。
基層工作股
(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和指導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員及其業務工作;負責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審查、申報;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註冊登記和年檢工作;負責管理、指導、考核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和安置幫教工作。
法援律師公證工作股
(定南縣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全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業務活動及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執業證審查、年檢、註冊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律師事務所機構設立、變更、註銷、年檢、執業許可證頒發的審核工作;負責對全縣律師事務所和執業律師的考核、獎懲及其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公證機構的公證業務活動;負責縣公證機構的設定、變更、撤銷、年檢、獎懲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全縣公證員資格考核、註冊、任命、獎懲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對律師、公證投訴舉報的查處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司法鑑定機構設立、登記、年檢、註冊和司法鑑定人資格考試、考核、頒發證書、年檢、註冊的審核呈報工作以及司法鑑定機構及鑑定人員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管理、指導“12348”法律援助熱線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股
(定南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做好全縣社區矯正牽頭組織工作,認真履行指導、實施、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協調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社區矯正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試行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負責督促、檢查、指導、考核全縣社區矯正工作;做好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監督社區矯正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章的實施;負責召集相關部門研究社區矯正有關問題;加強社區矯正工作調研,總結社區矯正工作經驗,掌握基層社區矯正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向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工作建議;負責社區矯正的宣傳和對外交往。
派出機構
歷市、巋美山、老城、天九、龍塘、鵝公、嶺北司法所為縣司法局派駐各鎮的副科級司法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所駐鎮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擬定所駐鎮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所駐鎮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所駐鎮的人民調解工作,協助調解組織調解疑難民間糾紛;組織、指導所駐鎮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組織、管理實施社區矯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所駐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和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領導分工:
繆穎局長: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及財務工作;
黃慶東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司法鑑定、隊伍建設、法制宣傳教育、調研、依法行政工作,並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鐘偉東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系統內部監察、法律服務、安置幫教、綜合治理、基層司法所工作,並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謝建明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法律援助、司法考試、公證律師工作,並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司法處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