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打捉賊是早時兒童的一種遊戲,玩時,先把“官打捉賊”四字分別寫在四張硬紙片上,然後撤開,由四個參加遊戲者搶拾。誰是“賊”,撒腿就跑;誰是“官”,就指控“捉”去追拿;捉到“賊”後,由“官”命令“打”進行責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官打捉賊
- 外文名:Officer hit the thief
- 類型:紙牌遊戲
- 釋義:早時兒童的一種遊戲
遊戲規則,現在規則,
遊戲規則
四塊木片,麻將牌那么大就可以了,上面分別寫上“官”、“打”、“捉”、“賊”四個字,玩家最少4人,由一人手持所有木片(此人可以是上一局的官,也可以由“瓜瓜瓜對對(音,實為“手心手背”)”選出),然後一二三,天女散花狀扔出所有木片,然後四人一窩蜂跑去撿木片,撿到的字代表職業。
官:官就是官,當官的一句話,你敢不聽嗎?捉到的賊,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一但做了官,手裡掌了權,只要沒人揭發檢舉,反正又沒監管部門(4人遊戲么)下一把仍然可以做官。
打:就是打手,一個繼“官”之後第二搶手,“奉旨捶人”唯一一個有正當理由揍人而又不用負責任的職業。做不了官,做官的手下,一樣可以呼風喚雨,沒事揍揍人孝敬孝敬做官的,也是份美差。
捉:相當於現在的刑警。負責捉賊,《追捕》噠啦啦,噠啦噠啦啦啦啦……只是一個跑路的,工作安全係數小,免不了磕磕碰碰的,搞不好還要負工傷,更嚴重者成烈士。捉到賊了上面頂多幾句嘉獎頒個XX勇士,年底多拿那么一點點錢,捉不到還要被所謂的上級有關部門嘲笑或者處罰,很累很窩囊。
賊:誰都不想當賊,被捉到小則挨打大則牢獄,都是迫於無奈,因為前三個都太厲害了,官是作弊拿到的,打身強力壯搶都搶不過,捉四肢發達能跑能跳,就自己瘦瘦弱弱不禁風的,只能落得個做賊的下場,也不排除此人生性懶惰——反正捉到了挨幾下打而已么,何必那么執著那么費力的去拼去搶。
當然,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
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上,你做官不可能做到老,我也不可能一輩子做個蟊賊,你打手這一局風光無限作威作福下一局可能就成階下囚,只有我們的刑警們,繼續很累很窩囊!
現在規則
現在的官打捉賊一般來說已經更名為官兵捉賊,其實原理是差不多的,當然現在不要想以前那樣跑啊跳的,現在必須在四個紙簽都出現在桌子上以後才能開始抓鬮。
官:如果抓到賊了以後,你就處罰賊吧!捉如果沒捉到賊當然就是處罰捉了!(當然得小心日後分水輪流轉的時候的報復!!)
兵:最清閒的職務,只要懲罰別人,又不怕被別人報復!
捉:得根據別人的眼神、心理來猜出到底誰是賊!實在不是什麼好差事啊!
賊:只要想盡辦法不然自己流露出一點像賊的痕跡,就很不錯了,如果還被捉,那說明你運氣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