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廉

官廉(1443~1484),字汝清,明萊州平度人。官廉12歲時以優異成績進學並成為廩生,19歲中天順壬午科(1462年)鄉試第六名舉人,21歲成進士。初任工部主事,曾奉朝命到浙江督辦營建宮殿所需的木材,因處置得當而“公私稱平”。後改任戶部主事,專管監督北京糧倉,革除了不少積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官廉
  • 出生地:明萊州平度
  • 出生日期:1443
  • 逝世日期:1484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官廉

人物生平

官廉12歲時以優異成績進學並成為廩生,19歲中天順壬午科(1462年)鄉試第六名舉人,21歲成進士。初任工部主事,曾奉朝命到浙江督辦營建宮殿所需的木材,因處置得當而“公私稱平”。後改任戶部主事,專管監督北京糧倉,革除了不少積弊。
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直隸靜海縣貴戚侵奪民田百餘頃,官廉奉命前往按治。他不避權貴,依法將田地判歸百姓,以廉直而聞名。不久,又受命到直隸河間府賑濟水災饑民,他“多方籌劃,晨夜罔倦”,拯救了數萬災民的生命,回京時,沿途百姓多泣涕相送。
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直隸景州、阜平一帶發生了皇莊侵奪民田百萬畝的嚴重事件。明廷命已升任戶部員外的官廉前往查處。管理皇莊的太監暗中派人告訴官廉,“如將田判給皇莊,必可高升。”官廉卻憤激地說:“以數萬百姓的生命換取一己之榮華富貴,誓所不為!”他堅持把田判歸百姓,並上章建議朝廷改革皇莊收租太高之弊。同事者都怕侵害了皇室利益會遭不測之禍,官廉卻慨然宣稱:“我是戶部官員,此案一切後果,全部由我承擔!”由於當時皇莊侵民已成嚴重問題,明廷終於批准了官廉的建議,致使京畿百姓甚受其益。
此後,官廉升任戶部郎中,被派到軍事重鎮薊東督理糧餉。在任三年,多有興革,尤其是向朝廷建議在豐潤縣新建了倉儲,疏浚了河道,將南方供應薊東的糧餉分一半儲於豐潤,以供山海關、永平府駐軍之需,大大減輕了士兵們“移兵就食”之苦,受到上下稱讚。任滿時病逝於薊東。
官廉善書法,“楷、行、草書頗得二王之法”,且有文集《瀛洲集》、《薊東集》等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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