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是以血緣和地緣為紐帶構成的民間群體,而宗族械鬥則是解決群體之間人際關係的暴力衝突。福建沿海械鬥之風起於明代,盛於清代,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本文從福建沿海宗族械鬥的嚴重性和廣泛性、基本原因和社會根源、特點及危害三個方面展開論述,重點探討沿海地區特有的人文、地理與械鬥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宗族械鬥
- 組織:民間群體
- 起源:明代
- 性質:暴力衝突
農村莊寨都是聚族而居,各占地利,豪紳也各擴張其勢力。由於莊寨密布,田園相接交錯,莊寨有大小,勢力有強弱,農副各業各求發展,利益矛盾也在不斷產生,發展到尖銳化時,就難免要爭吵。而莊寨中豪紳階層,為了維護和擴張勢力,維持其統治地位,轉移村內矛盾視線,莊寨間的矛盾尖稅化時,就會爆發莊寨械鬥。清代,潮汕各縣都發生過莊寨械鬥,以至發展到“會鄉”械鬥。所謂“會鄉”,就是由兩個敵對的莊寨各行串聯其他莊寨,形成了兩個敵對的莊寨聯盟。這種會鄉械鬥,規模更大,時間更長,互相毆鬥殘殺,弄得田園各業荒廢,有的也因而散鄉。有的敵對村莊也因而成為世仇,族規禁止通婚。宗族械鬥的起火點常是因水利種植或商貿的衝突,沒有解決而擴大起來。而各宗族中的族規也常有村里成年青壯男人必須參加村族的械鬥行動,而號召的往往是族紳和其下手小頭目。有的族規是由族紳開龕門宣布的,族人必須遵守。所以莊寨間的械鬥都是與宗派觀念有關。解放后土地改革時,各世仇莊寨在“天下農民一家親”的口號號召下,覺悟提高,拋棄前嫌,表示團結友愛,改善關係。但隨著社會的變化發展,這一封建意識宗族觀念在一定條件下又死灰復萌,“文革”前有的地方也有因水利及種植矛盾衝突沒有好好解決而發生械鬥;甚至近年,還有發生莊寨械鬥燒屋殺傷人命的事發生。可知這種封建意識的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