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會糾紛解決機制

宗教社會糾紛解決機制

《宗教社會糾紛解決機制》是201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可。主要內容是“大學之道,在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止於至善”四字,正是百年名校東南大學的校訓。

基本介紹

  • 書名:宗教社會糾紛解決機制
  • 作者李可
  • ISBN:9787511801371
  • 定價:35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02月
  • 開本:16
內容介紹,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介紹

《宗教社會糾紛解決機制:唐和宋的專題研究》在歷史上,東南大學曾經贏得“北大以文史哲著稱、東大以科學名世”之美譽。而今,她正秉承校訓精神,不斷追求,銳意進取,力圖突破以往在理工科方面所取得的卓越形象,而朝著以工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方向奮力前行。1995年,東南大學恢復法學專業、成立法律系;2006年9月,東南大學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重建法學院。通過創辦法學院並大力發展其他人文學科,東南大學正不斷體現著集中華人文精神與希臘科學精神為一體的“止於至善”的校訓之理念,不達“至善”境界,永不止步。
東南大學法學院雖然恢復重建時日尚短,然而,東大法學卻已歷經百年淳厚學術傳統之浸潤。東大法學肇始於民國時期1928年7月成立的中央大學法學院,首仟院長為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謝冠生教授。中大法學院人文薈萃,名流雲集,為東南法學一時之冠。學界、政界著名人物韓忠謨、錢端升、楊兆龍、梅仲協、史尚寬、劉克鐫、曾劭勛、黃正銘、金國鼎、范馨香、韓德培等,或曾任職於中央大學法學院,或就學於中央大學法學院,締造了東南大學法學曾經的輝煌。
感念先賢中大法學精神,激勵當下東大法學學人。當今中國,政治昌明,民生安定;經濟騰飛,法治發達。東大法學如何在此盛世之下為中國的法治建設添薪加火,對當下中國法治與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法律課題作出創造性回應,是今日東大法學學人所面臨的歷史使命。“東南大學法學學術文庫”作為肩負這一歷史使命而推出的一套法律叢書,以為社會貢獻一批有分量的法學作品為己任,以促進法學的繁榮發展為目的,勉力為我國法制現代化建設盡綿薄之力。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唐宋時期宗教社會存在形態及糾紛形態
第一節 唐宋宗教社會的存在形態
第二節 唐宋宗教社會面臨的糾紛種類和形態
第二章 唐宋佛道團體各自內部糾紛及其解決機制
第一節 佛教團體內部糾紛及其解決
第二節 道教團體內部糾紛及其解決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唐宋佛道二教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機制
第一節 佛道二教之間的團體糾紛及其解決
第二節 佛道二教之間的個體糾紛及其解決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唐宋佛道與儒士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機制
第一節 佛儒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
第二節 道儒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 唐宋佛道與俗民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機制
第一節 僧尼、佛教信眾與俗民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
第二節 道士女冠、道教信眾與俗民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六章 唐宋佛道與官吏、官府之間的糾紛及其解決機制
第一節 佛道與官吏、官府之間的個體糾紛及其解決
第二節 佛道與官府之間的團體糾紛及其解決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七章 唐宋佛道參與外部社會糾紛解決的大致模式
第一節 僧尼或佛教信眾參與外部社會糾紛解決的一般模式
第二節 道士女冠或道教信眾參與外部社會糾紛解決的一般模式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八章 唐宋宗教社會糾紛解決模式的特徵與意義
第一節 宗教社會糾紛解決模式的總體特徵
第二節 宗教社會的解紛原則及解紛依據
第三節 宗教社會參與民間糾紛解決的歷史根源
第四節 宗教社會解紛模式的法制價值或意義
結論
附表
圖表目錄
參考文獻
後記
……

作者簡介

李可,男,1975年生,湖南省武岡市人,法學博士。現任職於東南大學法學院,主講法律史、法理學和法學方法,研究方向為法律文化、法學方法和法理學基本理論。兼任浙江省法理法史研究會理事、浙江農林大學環境與法治發展研究所研究人員。2005年曾獲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學專家”提名。至今主持或參與《和諧社會法制構建的精神前提研究》等國家級或省部級課題8項,出版《法學方法論》等專著8部,在《法學研究》、《法商研究》等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篇,獲省級學術獎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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