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僧。號蓮池,俗姓沈氏。萬曆(一五七三―一六一九)時人,住越之雲棲寺,以修淨土弘范一世。書法端楷可宗。《書史會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袾宏
- 別名:俗姓沈,名袾宏,字佛慧
- 國籍:明朝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杭州仁和
- 出生日期:1535年(乙未年)
- 逝世日期:1615年(乙卯年)
- 信仰:佛教
- 主要成就:淨土宗八祖
- 代表作品:阿彌陀經疏鈔》4卷、《往生集》3卷、《淨土疑辯》1卷、《戒殺放生文》一卷
- 法號:蓮池大師,雲棲大師
人物生平,幼年經歷,夫婦出家,修學參訪,著書弘化,安然辭世,主要貢獻,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幼年經歷
袾宏,杭州仁和人氏,明朝嘉靖十四年(1535)生於望族世家。父名德監,號明齋先生,母周氏。初習儒業,十七歲補諸生,以學識與孝行著稱於鄉里。
夫婦出家
袾宏二十七歲喪父,三十二歲母亦永訣,遂決志出家修行,與妻子湯氏決別,作七筆勾詞棄家,投西山性天和尚落髮,其妻隨後也削髮為尼。
修學參訪
袾宏受具足戒後,策仗遊方,遍參
蓮池大師
知識。參學遍融禪師,老禪師教喻:“勿貪名利,唯一心辦道,老實持戒念佛。”大師拳拳服膺。後參笑岩寶祖,辭別向東昌的歸途上,聞樵樓之鼓聲忽然大悟。隆慶五年(公元1571年),入杭州雲棲山,見山水幽絕,遂結茅卜居修念佛三昧。教化遠近,衲子云集,雲棲寺遂成一大叢林。
著書弘化
萬曆十二年(1584),袾宏編《往生集》,記傳古今往生者之事跡。二十年,開法於杭州淨慈寺,又興戒壇之制,行自誓受戒之法。于山中及城內外造放生池,作《戒殺放生文》,誡害物命。弘揚淨土,著《阿彌陀經疏鈔》等,融會事理,統攝三根,至於淵奧。袾宏坐道場40餘年,“其及門、授戒、得度者,不下數千計,而在家無與焉。縉紳士君子及門者,亦以千計,而私淑者無與焉。”最出名的有釋廣應、廣心、大真、仲廣、廣涌等,以及朝野名士宗應昌、陸光祖、張元、馮夢禎、陶望齡等。
安然辭世
四十三年六月杪,蓮池大師忽入城別諸弟子及故舊,
曰:“吾將他往。”還山,設茶別眾,眾莫測。至七月朔晚,入堂曰:“明日吾行矣。”次夕,入丈室,示微疾,睽目坐,城中諸弟子畢至,復開目云:“大眾老實念佛,毋捏怪,毋壞我規矩。”眾留之,師作《三可惜》、《十可嘆》以警眾,面西念佛端然而逝。
主要貢獻
禪淨教律一體大成
蓮池大師是
蓮池大師畫像
從永明延壽以來,融禪淨教律為一體之大成者,主唱禪淨不二,念佛含攝萬法之旨。大師痛念末法眾生,掠影宗門,撥無淨土,有若狂象;教下講師,依文解義,說食不飽。如法思惟,唯念佛一門,橫截生死,普攝三根,於是單提淨土,著《彌陀疏鈔》十餘萬言,總持圓頓諸經,融會事理,指歸一心。蓮池大師詮釋"一心不亂"云:一心者,專注正境也;不亂者,不生妄念也,一心不亂,有事有理。如前憶念,念念相續,無有二念,信力成就,名事一心,屬定門攝。如前體究,了知能念所念,更非二物;非有非無,離於四句,觀力成就,獲自本心,名理一心,屬慧門攝,諸妄消亡,故兼得定。此一心即實相,即同乎法界,即定中之定,即菩薩念佛三昧,即達摩直指之禪,即是轉識成智。故知念佛總攝一切佛法。
有人詰難大師:智人宜直悟禪宗,而今只管贊說淨土,將無執著事相,不明理性?大師回答: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曉得此意,禪宗淨土,殊途同歸。……若一味說無相話以為高,則資性稍利者,看得兩本經論,記得幾則公案,即便能之,何足為難?且汝既了徹自心隨處淨土,吾試問汝,還肯即廁溷作住止否?還肯就犬冢牛馬同槽而飲啖否?還肯洗摩飼哺伽摩羅疾,膿血屎尿諸惡疾人,積年累月否?於此數者,歡喜安穩,略不介意,許汝說高山平地總西方。其或外為忍勉,內起疑嫌,則是淨穢之境仍分,憎愛之情尚在,而乃開口高談大聖人過量境界,撥無佛國,蔑視往生,可謂欺天誑人,甘心自昧,苦哉苦哉!……淨土法門,似淺而深,似近而遠。似難而易,似易而難……今人多好說參悟,好說了生死,不知在此土了悟甚難,謂之豎超三界。斯陀含猶一往一來,況凡夫乎?此土眾生,多是先生西方,然後了悟。生西方一門,謂之橫超三界,萬無一失。(《淨土疑辯》)
蓮池大師以正法眼藏與淨業功行,破斥邪見,開導迷茫,發人深省,於淨宗的弘揚,厥功甚偉。
心淨土淨一心念佛
大師以華嚴一即一切的圓融理念詮釋念佛法門,認為念佛是大總持法門,含攝菩薩六度萬行,囊括一大藏教理的精義。由是,大師不主張閱藏,應一心念佛。《示閱藏要語》云:"大藏經所詮者,不過戒定慧而已……此戒定慧即是念佛法門,何也?戒乃防非為義,若能一心念佛,諸惡不敢入,即戒也;定乃除散為義,若一心念佛,心不異緣,即定也;慧乃明照為義,若觀佛聲,字字分明,亦觀能念所念,皆不可得,即慧也。如是念佛,即是戒定慧也,何必隨文逐字,閱此藏經。"(《雲棲法匯》)大師對機而施教,亦不可死執。
大師道隆德盛,當時,李太后遣內侍齎紫袈裟白金問法要,大師書偈答曰:"……修福不修慧,終非解脫因,福慧二俱修,出世世第一。眾生真慧性,皆以雜念昏;修慧之要門,但一心念佛。念極心清淨,心淨土亦淨;蓮台最上品,於中而受生。見佛悟無生,究竟成佛道;三界無倫匹,是名大尊貴。"
戒律淨土普勸念佛
大師深悲末法眾生,業深垢重,教綱衰滅,戒律鬆弛,此時修行,應以戒律為根本。因而,大師整飭清規,在南北戒壇久禁不行的情況下,大師令求戒者具三衣,於佛前受之,大師為證明。已受戒者,半月誦《梵網經戒》及《比丘諸戒品》。其住持的道場,規條甚嚴,出《僧約十條》、《修身十事》等示眾。各堂執事職責詳明,夜必巡警,擊板唱佛名,聲傳山谷。布薩羯磨,舉功過,行賞罰,絲毫無錯。大師策厲清規,嚴明梵行,以救末世疲弊之習。由此遂成大師淨土思想一大特色。大師深感淨宗念佛法門乃至簡至易,普攝諸根,仰賴佛力,圓證菩提的無上大法,故殷殷普勸念佛往生淨土。[1]
整飭清規真修實行
蓮池大師愛雲棲之環境,此地既離杭州不遠,又是個山幽境勝之地
,大師結茅駐錫,終使雲棲寺成為歷數百年而不衰的專修淨土道場。截至《寺志》成書之上世紀三十年代,淨土宗風歷三百六十餘年而不變,首應歸功於大師之德化風靡遠近,故道俗之來受教與乞受戒者甚多。據《往生集》、《淨土聖賢錄》、《居士傳》等所載,就有數十人之眾;《雲棲志·卷五禪德》所示者即有如榮、如清、廣槐、大賢、廣如、大冥、智瑛、圓信、廣印、廣彰、大掄、廣承、本金、鶴林、大善、方宜、成法、成傑、等圓、與明、與楷、交熙、維章、中庸、天壽等二十五人,諸師皆秉蓮池大師之教,虔信淨土法門,以蓮池大師手訂之制度為規則,導住眾皆篤修淨業使然。
其二,則由蓮池大師手訂雲棲寺之規制,使後人有法可依。大師所制之規約周而備,計有:1.大堂規約;2.西堂規約;3.律堂規約;4.法堂規約;5.老堂規約;6.病堂規約;7. 各房規約;8.下院規約;9.直院事宜;10.定額人數;11.節省財費;12.出應期會;13.暫到客眾;14.外住法眷;15.十方雲水;16.眾事雜式;17.僧約;18.修身十事;19.各執事約;20.僧值凡例;21.赴請三約;22.善罰例;23.免例;24.擯例;25.求住式;26.學經號次;27.受戒式;28.過犯懺悔式;29.津送式;30.上方善會約;31.流通藏本法寶約;32.藏經堂事宜;33.水陸道場規約;34.誦經禮懺不誠敬罰例。可謂堂堂有規約,事事有所依,執事明其職,修學各有式,誤事罰銀錢,賞罰甚分明。
明代中後期的佛教寺院,多飛檐翹角宏偉壯麗,雲棲寺雖是當時的佛教中心,住僧千餘,但大師無意寬宏寺宇。僧舍欠缺,即於房外支閣以居,寺院卻依制管理得整整有條。寺僧禮佛誦經或靜坐修持設有專房;僧職分明,執事僧有辦公處所,每間房舍都安鎖鑰,定時啟閉;院內老堂、病堂、浴室、客房一應俱全;一日夜中由直板僧鳴板巡行,聞板隨聲念佛者舉善,晚間有直夜僧巡視察單,並由直院總管此事;戒為三學之本,嚴格執行半月一次的“誦戒”和“羯磨”,按規定對寺僧賞功罰過,如有嚴重犯戒者,立即遷單。規制中尚有《直院誡言》、《庫銘》、《堂銘》、《廚房銘》、《浴堂銘》、《齋堂條示》、《受食偈》、《定香銘並式》等,張貼當處以警示眾僧。
大師為寺院住眾和諧清淨,以精進於道業,更訂《僧約》十條,如有違犯,立即出院。所訂僧約計有:1.敦尚戒德約;2.安貧樂道約;3.省緣務本約;4.奉公守正約;5.柔和忍辱約;6.威儀整肅約;7.勤修行業約; 8.直心處眾約; 9.安分小心約;10.隨順規制約。
為保僧眾個人的如法修持,大師訂立了《修身十事》:1.不欺心;2.不貪財;3.不使奸;4.不用謀; 5.不惹禍;6.不侈費;7.不近女;8.不外騖;9.不避懶;10.不失時。
大師對出家之要求極嚴,凡願於雲棲寺出家者:
1.必須由父母或極親之人親送至寺;2.經審核非是忤逆不孝、非犯罪脫逃、非勢逼貧窮、非心圖放逸、非曾為惡事、非身屬大家、非負債不還、非家緣未了者方可;3.讀誦經典方面應已粗知晨昏功課之經,如《心經》、《彌陀經》之類;4.頗通書字:書不必博學,但亦曾少分讀習,字不必工好,但能隨分書寫。另據《雲棲法匯》所載,有勿納沈氏子孫出家,當是取古人“易子而教”之義。
進寺之道友,須於剃頭前依號順序學畢規定經典,否則不能剃頭。學經之號次分:
法字號:晨昏課經全堂,《佛祖遺教三經》、《沙彌要略》、《四分戒本》、《梵網戒經》、《十六觀經》、《大彌陀經》、《金剛經》、《圓覺經》、《維摩經》、《楞嚴經》、《法華經》、《華嚴經起信論》。
報字號:晨昏課經,《沙彌要略》、《遺教經》、《四分戒本》、《梵網戒本》、《十六觀經》、《大彌陀經》、《金剛經》、《圓覺經》、《普門品》、《行願品》。
化字號:晨昏課經,《彌陀經》、《梵網經》、《觀經上品上生章》、《四分戒本》。
以上三號,俱依經次學完一經,再進一經,跳越學者罰銀一錢。課經不完不得剃頭,《要略》不知不得進具戒,《具戒》不知不得受菩薩戒,年滿六十量處,晨昏課經未熟剃頭者,缺一事罰銀一錢。
雲棲寺由於“嚴淨毗尼,尊崇講誦,明因果,識罪福,整飭清規,真修實行”,故能歷數百年而不衰,大師所訂之各項規制,今人當引以為鑑。[2]
倡導傳播戒殺放生
大師一生最重戒殺放生,曾購買
萬工池、上方池和長壽池作為放生池,並定期為水陸眾生說法,竟至“木魚一響、萬鳥無聲”。同時還撰寫了《戒殺放生文》、《殺罪》、《醫戒殺生》、《殺生人世大惡》等文,用許多栩栩如生的故事、事例和通俗的語言,論述了為什麼要戒殺和放生,多次印行,傳播極廣,影響很大,聲名遠播。
人物評價
惟蓮池大師的才具,足以經邦濟世;悟性,足以傳承心印;教理,足以契合根機;戒律,足以護持正法;操守,足以警勵世人;規約,足以療救時弊;若不是法身大士來開朗末世重重昏暗,誰又能做到這些呢?”(憨山大師贊)[1]
此是雲棲老漢,肚裡最多思算,諦觀末世法門,百怪千奇沒幹。繞他梵語華言,不出威言那畔。所以旋轉萬流,直指西方彼岸。只圖腳底著實,何必門庭好看,八十餘年暗室燈,聞風猶使頑夫憚。”(蕅益大師贊)[1]
明季蓮池大師,參禪大悟之後,力修淨業,重興雲棲。以契理契機,莫過淨土。遂著《彌陀經疏鈔》,發其甚深旨趣。淨土宗風,為之丕振。而一生悲敬雙修,事理不二。以故戒殺放生,濟孤利冥之懿範,數百年來,中外景仰。(印光法師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