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1115—1234) 金史 脫脫等 列傳60
中國歷史上的著名人物。
基本介紹
- 本名:完顏從坦
- 所處時代:金
- 民族族群:金人
- 出生時間:公元1115年
- 去世時間:公元1234年
- 性別:男
人物簡介,歷史經歷,
人物簡介
[金]完顏從坦,宗室子。大安中,充尚書省祗候郎君。
歷史經歷
貞祐二年,自募義兵數千,充宣差都提控,詔從提舉奉先、范陽三都統兵。除同知涿州事,遷刺史,佩金牌,經略海州。頃之,充宣差都提控,安撫山西軍民,應援中都。上書曰:“絳、解二州僅能城守,而村落之民皆嘗被兵,重以連歲不登,人多艱食,皆恃鹽布易米。今大陽等渡乃不許粟麥過河,願罷其禁,官稅十三,則公私皆濟矣。”又曰:“絳、解、河中必爭之地,惟令寶昌軍節度使從宜規畫鹽池之利,以實二州,則民受其利,兵可以強矣。”又曰:“中條之南,垣曲、平陸、芮城、虞鄉,河東之形勢,陝、洛之襟喉也。可分陝州步騎萬二千人為一提控、四都統,分戍四縣,此萬全之策也。”又曰:“平陸產銀鐵,若以鹽易米,募工她牛鍵鍊冶,可以廣財用、備戎器,小民傭力為食,可以息盜。”又曰:“河北貧民渡河逐食,已而復還濟其飢者,艱苦殊甚。苛暴之吏抑止誅求,弊莫大焉。”又曰:“河南、陝西調度未急,擇騎軍牝馬群牧,不二三年可增數萬騎,軍勢自振矣。”又曰:“諸路印造寶券,久而益多,必將積滯。止於南京印造給降,庶可久行。”又曰:“河北職任雖除授不次,而人笑詢講皆不願者,蓋以物價十倍河南,祿廩阿雅拔臘不給,饑寒且至。若實給俸粟之半,少足養廉,則可責其效力。”又曰:“河北之官,朝廷減資遷秩躐等以答其勞。聞河南店欠官吏以貶逐目之,彼若以為信然,誰不解體?”書奏,下尚書省議,惟許放大陽等渡、宣撫司量民力給河北官俸、目河北為貶所者有禁而已。四年,行樞密院於河南府,上書曰:“用兵累年,出輒無功者,兵不素勵也。士庶且充行伍,況於皇族與國同休戚哉。皆當從軍,親冒矢石,為士卒先,少寬聖主之憂。族人道哥實同協項閥此心,願隸臣麾下。”宣宗嘉其忠,許之。
興定元年,改輝州刺史,權河平軍節度使、孟州經略使。初,御史大夫權尚書右丞永錫被詔經略陝西,宣宗曰主艱甩:“敵兵強則謹守潼關,毋使得東。”永錫既行,留澠池數日,至京兆駐兵不動。頃之,潼關破,大元兵次近郊。由是永錫下獄,久不決。從坦乃上疏救之,略曰:“竊聞周祚八百,漢享國四百餘載,皆以封建親戚,犬牙相制故也。孤秦、曹魏亡國不永,晉八王相魚肉,猶歷過秦、魏,自古同姓之親,未有不與國存亡者。本朝胡沙虎之難,百僚將士無敢誰何,鄯陽、石古乃奮身拒戰,盡節而死。御史大夫永錫才不勝任,而必用之,是朝廷之過也。國之枝葉已無幾矣,伏惟陛下審圖之。”於是,宗室四百餘人上書論永錫,皆不報。久之,永錫杖一百,除名。
當是時,諸路兵皆入城自守,百姓耕稼失所,從坦上書曰:“養兵所以衛民。方今河朔惟真定、河間之眾可留捍城,其餘府州皆當散屯於外,以為民防,俟稼穡畢功然後移於屯榆簽辨勸守之地,是為長策。”從之。加遙授同知東平府事,權元帥左監軍、行元帥府事,與參知政事李革俱守平陽。興定二年十月,從坦上奏:“太原已破,行及平陽。河東郡縣皆不守,大抵屯兵少、援兵不至故耳。行省兵不滿六千。平陽,河東之根本,河南之籓籬也。乞並懷、孟、衛州之兵以實潞州,調澤州、沁水、端氏、高平諸兵並山為營,為平陽聲援。惟祈聖斷,以救倒懸之急。”是月壬子,大元兵至平陽,提控郭用戰於城北濠垣,被執不屈而死。癸丑,城破,從坦自殺。贈昌武軍節度使。